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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er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Jul 1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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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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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37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15 日,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方正控 股”)持有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股份94,511,9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7%。新方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7,029,34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0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新方正控股因其自身资金需求,拟减持不超过94,511,991股公司股份,其中: 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702,9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00%);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809,091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1.27%)。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 2025年8月7日-2025年11月6日期间),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收到公司股东新方正控股出具的《关于新方正控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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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有限责任公司减持方正科技股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5%以下股东 |
| 持股数量 | 94,511,991股 |
| 持股比例 | 2.27%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其他方式取得:94,511,991股 |
根据新方正控股出具的《通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主体仅新方正控股一家 公司。截至2025 年7 月15 日,新方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 任公司、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7,029,345 股,占公司 总股本10.00%。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 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已指定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 限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 月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进入破产 清算程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
| 股东名称 | 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94,511,991 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2.27%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1,702,900 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2,809,091 股 |
| 减持期间 | 2025 年8 月7 日~2025 年11 月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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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
|---|---|---|
| 来源 | 方正科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抵偿债务 | |
| 拟减持原因 | 自身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 间相应顺延。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根据公司届时最新的总股本数量及减 持计划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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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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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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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新方正控股出具的《通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新方 正控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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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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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新方正控股出具的《通知》,新方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新方正 控股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实施减持,并 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7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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