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Founder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5

Aug 28, 2025

56854_rns_2025-08-28_bd8ea96f-601d-4e9f-9f99-dbdffa06c5f1.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01

公司简称:方正科技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方正科技
600601 延中实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梁加庆 戴继东
电话 (021)58400030 (021)58400030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726号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726号
华敏翰尊国际大厦9楼K座 华敏翰尊国际大厦9楼K座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8,029,090,266.94 7,069,108,924.48 13.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281,074,889.60 4,116,096,545.51 4.01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140,036,332.30 1,578,154,991.82 35.60
利润总额 195,783,665.40 163,284,875.81 19.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2,565,377.28 149,679,526.86 15.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4,666,547.67 114,528,483.93 43.78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021,623.96 449,183,970.42 -61.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101 3.8158 增加0.294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14 0.0359 15.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14 0.0359 15.32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3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3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3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单位: 股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16,57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例(%)
持股
数量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
国有法人 23.50 980,018,922 0 0
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6.63 276,333,368 0 0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5.49 228,949,101 0 质押 228,949,101
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2.27 94,511,991 0 0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
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其他 1.99 83,023,608 0 0
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11 46,183,986 0 质押 46,183,986
湖南祥鸿置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00 41,702,933 0 质押 41,702,93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
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其他 0.65 26,939,500 0 未知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0.64 26,692,808 0 未知
高文仁 境内自然人 0.60 24,927,016 0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名股东中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祥鸿置业有限公司
为一致行动人,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新方正控股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为一致行
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 1、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 2、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祥鸿置业有 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报告期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50,670,9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

  • 3、根据珠海市国资委《关于组建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珠国资[2025]50 号),华 发集团与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华发集团将所持有的部分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股权和资产(含华发科技股权)对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注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7)。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注资尚未完成。

4、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为一 致行动人,报告期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17,029,3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

5、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将持有的 46,183,986 股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3-009),经公司查询,目前上述股份仍为质押状态;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所持 46,183,986 股公司股份被北京金融法院冻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披露的《方正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9),经公司查询,2023 年 3 月 29 日,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所持 46,183,986 股公司股份被北京金融法院轮候冻结, 2024 年 7 月 19 日,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所持 46,183,986 股公司股份被北京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轮候冻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自身提出的破产 清算申请,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5-001)。

6、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减持不超过 94,511,991 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27%,减持期间为 2025 年 8 月 7 日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7)。 7、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 228,949,101 股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 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0)。

8、湖南祥鸿置业有限公司将持有的 41,702,933 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后,又进行了再次质押,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4 月 18 日分别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6)、《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8)。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不适用

  •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