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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er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pr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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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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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17-012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与一名潜在交易对手(以下称“A 公司”)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 (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形式收购 A 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 50.01% 的股权或以上股权。意向协议仅是双方进一步磋商的基础,并不具备达成股权交 易的法律约束力。目前公司仍在与 A 公司进行谈判并拟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是 否能达成最终股权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目前双方谈判的标的公司股权价值, 公司预计该笔意向股权交易金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
意向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 意向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 A 公司 签订了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形式收购 A 公司持有的新成立的标的公司 50.01% 或以上股权,意向协议是双方进一步磋商的基础,并不具备达成股权交易的法律 约束力。目前公司仍在与 A 公司进行谈判并拟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暂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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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 意向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
A 公司为一家按照中国法律组成和存续的公司,A 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A 公司主营为中国境内部分地区的宽带接入业务。
三、 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1、宽带接入业务是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也是本公司的业务发展重点。 A 公司的经营主业为宽带接入,具有一定的行业竞争力。为顺利完成交易,A 公 司意向将其拥有的与宽带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注入新成立的标的公司。本公司意 向以现金形式收购 A 公司持有的新成立的标的公司 50.01%的股权或以上股权, 以拓展本公司宽带接入业务。
2、 本公司将对标的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并以双方认可的评估价值为确定 交易价格的基础。为满足该项目所需的国资审批等工作,具体交易价格以最终评 估确定的整体估值及认购的股权比例确定。
3、 在双方签署意向协议之日起叁个月内,非经本公司同意,A 公司及标的 公司不与任何其他第三方洽谈与本投资类似的合作内容或交易条件。于本条期限 到期之前,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期限。
4、 意向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如下情形下自动终止:(1)正式交易文件签署;(2) 排他期到期日前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各方一致同意延期除外);(3)双方协商 一致提前终止本协议。
5、 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投资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 充协议一”),在补充协议一签订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向双方确认的共管 账户中支付交易诚意金人民币 1,000 万元整。该交易诚意金仅为显示本公司对于 意向协议约定的双方之交易的意向诚意,并不具有任何担保、保证、预付等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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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如双方未就意向协议约定的交易达成一致,或双方就意 向协议约定的交易协商一致、拟签署正式交易书面协议,或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 止意向协议,本公司有权于前述情形发生后通知 A 公司,A 公司需在 3 个工作 日内无条件负责将共管账户中的交易诚意金全额(含本金和利息)返还至本公司 指定的账户中。若因 A 公司单方原因逾期未能按照补充协议一约定时间配合从 共管账户中返还交易诚意金给本公司的,每延迟 1 日,应按交易诚意金金额日千 分之三的比例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
6、 意向协议并不具备达成股权交易的法律约束力,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正式 签署的股权交易协议(若有)为准。
四、 对本公司的影响
在意向协议基础上,若双方日后能够达成正式交易协议并且本公司能够以现 金形式收购 A 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 50.01%的股权或以上股权,则有利于公司宽 带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的拓展,有利于公司宽带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
意向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 重大风险提示
意向协议是双方进一步磋商的基础,并不具备达成股权交易的法律约束力。 目前公司仍在与 A 公司进行谈判,要达成最终股权交易尚需要完成以下主要步 骤:A 公司完成标的公司设立,将宽带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注入标的公司;本公 司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双方完成与标的公司股权交易相关的国资审批流 程(若有);双方正式签订股权交易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和完成必备的审批流程。 因此是否能达成最终股权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并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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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意向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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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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