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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er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pr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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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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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09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14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决定终止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现就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

2014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 司拟向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信产”)、北大方正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 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5 亿股(含本数)。相关议案于公司 201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 年 8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转发的《财政部关于批 复同意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函》(财教函[2014]9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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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12 日,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申请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15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有效期的议案》,并于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至 2016 年 8 月 24 日。

2016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再次延长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于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将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再次延长 12 个月至 2017 年 8 月 23 日。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书面核准文件。 (二)已签订的协议书

201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分别与方正集团、方正信产、方正证券签署附生效 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协议生效,下 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为协议生效日:(1)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均通过决议批 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2)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4)本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事宜均获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其中,与方正证券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除上述四项生效条件外, 增加一项“资产管理计划依法设立”。截至目前,上述协议尚未达成生效条件。

二、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及决策程序

鉴于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发布至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 关政策发生了调整,资本市场环境也有所变化,综合考虑目前的相关政策要求、 融资环境等各种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终止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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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票事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 案》,决定终止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 发行股票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项是基于近期再融资政策法规、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的变化和公司实 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审议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 2014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承诺事项及投资说明会相关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17年4月27日通过网络互动方 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 流,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终止2014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1)。

公司承诺在公告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后1个月内,不再筹划同 一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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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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