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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er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Jul 2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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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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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10-022 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67号文核准,配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8,404,530 股,配股价格2.20元/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30,489,966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03,256,63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上海上会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10]第1702号)验资确 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丙方”)分别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支行(以下简称 “乙方”)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 陀支行(以下简称 “乙方”)签订了《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两份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下属的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HDI扩产项目和新建快板厂项 目、重庆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新建背板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 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

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 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 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林煊、冷鲲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 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 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 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 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7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