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Founder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Oct 12, 2018

56854_rns_2018-10-12_d6539440-f6b8-4c7c-ac9d-bfd51659f47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 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拟将合计持有的方正科技集团苏州制造有限公司 100% 股权协议转让给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并履行相关国资程序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铭国际”)具有从 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能胜任本次关联交 易的评估工作。中铭国际与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无关联关系,不存在现 实的及预期的利益关系。该评估机构在本次评估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中 铭国际在评估工作过程中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并在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后 出具评估报告,其出具的评估报告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 则。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 况。评估机构运用的评估方法符合相关规定,评估公式和评估参数的选用稳健。 本次评估采用的资产基础法是基于方正科技集团苏州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州制造”)未来经营战略变化,未来收益考量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而采用的 评估方法,采用该评估方法更符合实际情况。

本次出售苏州制造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有利于 公司回笼资金,支持核心业务的发展,定价公允,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拟将合计持有的方正科技集团苏州制造有限公司 100%股权协议转让给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并履行相关国资程序的议 案》,并同意履行完国资程序后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签字页)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朱震宇 董黎明 王雪莉

2018 年 10 月 12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