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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er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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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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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0 年,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 行审计委员会职责,现将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目前由独立董事吴武清先生、独立董事刘坚先生和董事长刘建先生三人组成。其 中吴武清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共召开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
1、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会 议内容主要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 年审会计师与公司审计委员以及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事项进 行初步沟通。
2、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3、2020 年 5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会 议内容主要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及独立董事和上会事务所负责人就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和内控报告审计问题进行了询问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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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 2019 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2)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 公司 2019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5)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7)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公司财务报告。
6、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三、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1、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 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报告的审计计划,并 就审计的总体计划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确定相关的时间安排。审计委员会 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与年审会计师加强沟通,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 见后再一次审阅了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 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事项,不存在发布业 绩预告更正公告的情况。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截止报告期末,上会事务所已为本公司提供了多年审计服务,其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其一贯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能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公证;其能对签字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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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会计师实施定期轮换,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
报告期内,上会事务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 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 务。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指导情况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积极推动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报告期内,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 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 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 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 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 公允的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并督促内控缺陷整改。审阅了上会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与上会事 务所沟通发现的内控缺陷及改进措施。
四、 总体评价
2020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通过召开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积极沟通的方式,认真履行职责, 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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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财务报告。2021 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 会的监督职能,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相关部门 以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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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吴武清 刘坚 刘建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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