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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er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Mar 1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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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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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方正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2009年度配股的保荐 机构, 在方正科技募集资金未全部使用完毕前将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对方正科技 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0年7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方正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67号), 方正科技以 2008年12月31日 总股本 1, 726, 486, 674 股为基数, 按每 10 股配 3 股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2.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7,032,616.00元, 扣除公 司为配股应支付的相关费用人民币 13, 775, 980. 00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003,256,636.00 元。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验资 报告》(上会师报字[2010]第1702号), 此次配股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7月12 日全部到位。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方正科技2008年度股东大会和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 2009年度配股方案,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用于下述项目:
单位: 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 总额 |
本次配股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 |
时间进度 | 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情况 |
|---|---|---|---|---|---|
| 增资珠海高密新建 30 万平方米 HDI 扩产项目 |
75,064 | 56,298 | 任. | 建设期一珠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 作局珠外经贸【2008】1153 |
| 号文核准 | |||||
|---|---|---|---|---|---|
| 建设期 | 珠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 | ||||
| 增资珠海高密新建快板厂项目 | 20,340 | 15,255 | 年半 | 作局珠外经贸【2009】742 | |
| 3 | 增资重庆高密新建 270 万平方英 尺背板项目 |
68,242 | 36,991 | 建设期 年 |
号文核准 |
|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 |||||
| 会渝发改【2007】587号 | |||||
| 文核准 | |||||
| 合计 | 163,646 | 108,544 |
在本次配股资金到位前,方正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重庆方正高密电子有 限公司新建 270 万平方英尺背板项目, 金额为人民币 371.401.136.22 元, 并于 2010 年10月按照该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可投入金额28.772.66万元对重庆方正高密电子 有限公司讲行增资并讲行了资金置换。此次募集资金置换业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 务所鉴证及中信建投证券同意, 于 2010年8月 26日经方正科技第八届董事会 201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1 年 4 月, 方正科技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募集资金增资到珠海方正 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 27.779.58 万元, 用于珠海高密 HDI 扩产项目及新建快板 项目。
2012年2月,方正科技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募集资金增资到珠海方正 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 15.120 万元, 用于珠海高密 HDI 扩产项目及新建快板项 目。
2012年12月12日,方正科技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2年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将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下称"前次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 至目前, 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关于本次使用 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方正科技下属珠海高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 HDI 扩产项目及新建快 板项目的项目进度, 方正科技预计在近期内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方正科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拟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9.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使用
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到期日之前, 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将该笔资 金足额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在使用期限到期日前, 如珠海高密 HDI 扩产项目及 新建快板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的预计,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通 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 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方正科技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程序 四、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日 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方正科技独立董事王善迈、傅林生、何明珂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目前贷款利率较高, 方正科技本次使用剩余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为公司 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项目目前的实际进度,在闲置募集资金被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下属珠海高密的 HDI 扩产和新建快板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会受到影响,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保荐机构关于方正科技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根据上述核查情况,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认为:
1、方正科技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未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2、方正科技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和 公司整体利益:
3、方正科技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合以上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方正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对本次方正科技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Pe 保荐代表人(签字): 林 煊 冷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