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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er Securities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8

Dec 1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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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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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 方正证券 债券简称: 17 方正 C2 股票代码: 601901 债券代码: 145842

方正证券 FOUNDER SECURITIES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第二期)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三)

债券受托管理人

(海口市南沙路 49 号通信广场二楼)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overline{1}$

重要声明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和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 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2018年12月10日对外公布的《方正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 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发行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万和证券书 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 作为或不作为, 万和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begin{bmatrix} 1 & 1 \ 1 & 1 \ 1 & 1 \end{bmatrix}$

E

本期债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6】1917号文许可,方 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正证券")获准向 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次级债券。

二、 本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 债券(第二期) (简称"17方正C2")。

2、发行规模: 人民币 22.20 亿元。

3、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三年。

4、发行首日: 2017年10月11日。

5、起息日: 2017年10月12日。

6、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7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0年10月11日。

7、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无担保。

8、墓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按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接收、存储和划转债券发行募集 资金, 墓集资金专户划转的资金用途必须与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 约定用涂相符。

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AAA, 债券 信用等级 AA+, 资信评级机构为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10、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万和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11、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 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证券公司次级债券认购和 转让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对象 数量不超过 200名。

$\mathfrak{Z}$

12、交易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13、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 资金。

14、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投资者 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 本期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2018 年 12 月 10 日方正证券发布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 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因公司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政泉控股")在以所持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民族证券")股权作为出资、换股成为方正证券股东后且实 际控制民族证券期间所发生的 20.5 亿元违法违规行为, 严重侵害了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公司于 2017年 3月 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同意对政泉控股提起诉讼; 2017年4月18日, 公司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审理上述案件的《受理案件通知 书》; 2018年 10月 17日,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案件增加两项诉讼请求并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具体 办理该案的财产保全申请等相关事宜。

关于上述情况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7年 3月 31日、4月 19 日及 2018年 10月 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0)《关 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3)《关于公司涉及诉讼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0)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4)。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财产保全告 知书》,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及相关民 事裁定书, 干 2018 年 11 月 26 日对政泉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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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455,215 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轮候冻结,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95%, 冻结期限为12个月, 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 2018年 11 月 29 日, 政泉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799,591,16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6%; 本次冻结后, 政泉控股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 为 1.799.591.164 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6\%$

重大事项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 四、

经与发行人沟通,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无不利影响。因此, 本次重大事项对发行人未来本息偿付能力不存在 重大影响。发行人会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C.

万和证券作为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后续将密切关注方正证券本期 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 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 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 李丹

$\sqrt{5}$

联系电话: 021-68819097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页,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第二期)临时受托管理报告(三)》之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