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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er Securities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6
Nov 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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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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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6-06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11 月2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200 号华侨国际大厦 24 层公司会议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 年11 月24 日
至2016 年11 月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2.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
应选董事(6)人 |
| 2.01 | 高利 | √ |
| 2.02 | 何亚刚 | √ |
| 2.03 | 廖航 | √ |
| 2.04 | 汪辉文 | √ |
| 2.05 | 车莉丽 | √ |
| 2.06 | 徐昂杨 | √ |
| 3.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 3.01 | 叶林 | √ |
|---|---|---|
| 3.02 | 李明高 | √ |
| 3.03 | 胡廷华 | √ |
| 4.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2)人 |
| 4.01 | 雍苹 | √ |
| 4.02 | 马楠 | √ |
1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 上述议案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 、 特别决议议案:无
-
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
4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
5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1901 | 方正证券 | 2016/11/15 |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四) 其他人员
-
五、 会议登记方法
-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
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3、登记时间:2016 年11 月22 日-23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 号华侨国际大厦22 层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联系人:熊郁柳、谭剑伟
电话:0731-85832367 传真:0731-85832366 邮编:410015
2、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8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 年11 月24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
| 2.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1 | 高利 | |
| 2.02 | 何亚刚 | |
| 2.03 | 廖航 | |
| 2.04 | 汪辉文 | |
| 2.05 | 车莉丽 | |
| 2.06 | 徐昂杨 | |
| 3.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3.01 | 叶林 | |
|---|---|---|
| 3.02 | 李明高 | |
| 3.03 | 胡廷华 | |
| 4.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4.01 | 雍苹 | |
| 4.02 | 马楠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
1、议案1 为非累计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 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
2、议案2、3、4 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应根据附件2 提示的的投票方式在 委托书中“投票数”一列中填列候选人票数;
-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 行表决;若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只针对部分议案进行委托的,未委托部分视 为弃权。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6 名,则该股东对 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6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非独立董事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6 名;应选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候选 人有3 名;应选监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累积投票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 |
|---|---|---|
| 2.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2.01 | 高利 | |
| 2.02 | 何亚刚 | |
| 2.03 | 廖航 | |
| 2.04 | 汪辉文 | |
| 2.05 | 车莉丽 | |
| 2.06 | 徐昂杨 | |
| 3.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
投票数 |
| 3.01 | 叶林 | |
| 3.02 | 李明高 | |
| 3.03 | 胡廷华 | |
| 4.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非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4.01 | 雍苹 | |
| 4.02 | 马楠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2.0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就有 6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3.0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有3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4.00“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600 票为限,对议案2.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6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投票票数 |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 2.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2.01 | 高利 | 600 | 100 | 100 | |
| 2.02 | 何亚刚 | 0 | 100 | 50 | |
| 2.03 | 廖航 | 0 | 100 | 200 | |
| 2.04 | 汪辉文 | 0 | 100 | 100 | |
| 2.05 | 车莉丽 | 0 | 100 | 100 | |
| 2.06 | 徐昂杨 | 0 | 10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