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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er Securitie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Aug 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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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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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4-05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获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 年8 月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政泉控股 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95 号), 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 证券”)100%股权方案,相关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发行1,799,561,764 股股 份,向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105,955,845 股股份,向东 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99,558,667 股股份,向新产业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80,787,462 股股份,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46,237,657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6,100,000,000 元变更 为8,232,101,395 元。

三、核准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 格。

四、核准公司通过受让民族证券4,486,553,072.22 元股权(占 出资总额100%)的方式设立子公司。

五、公司应当按规定自控股民族证券之日起5 年内解决公司、瑞

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民族证券的同业竞争问题,平稳处理现有 客户相关事项,确保客户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妥善安置员工,维护社 会稳定。

六、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 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完成增加注册资本工作,确保 资本金足额到位,并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验资。

七、公司应当自换领营业执照之日起15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 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八、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 有关申请文件进行,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 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民族证券 住所地证监局。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要求及股东大会授权,在规定期限内 办理股权交割及新增股份发行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有关本次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郁柳、谭剑伟 联系电话:0731-85832367 传真:0731-85832366

2、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边标、魏鑫

联系电话:023-63786433

传真:023-63786477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