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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er Securitie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Jan 1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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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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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4-00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公司”或“本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 年 1 月10 日(星期五)在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 层会议 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 名,实到3 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琦女士主持,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具备重大 资产重组的实质条件。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 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 族证券”)100%股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重组方式和交易标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方正证券通过向截至股权交割日民族证券 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民族证券 100%的股权,民族证 券各股东以截至股权交割日各自所持有的民族证券股权(合计 100% 的股权)认购方正证券新增发行股份;交易完成后民族证券成为方 正证券全资子公司,民族证券各股东成为方正证券股东。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民族证券100%股权的作价暨最终交易价 格为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民族证券截至评估基准日 进行整体评估而出具的、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 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 司(简称“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1238 号资产评 估报告(尚待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 年8 月31 日),民族证券整体评估值为132.02 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新增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发行对象

截至本次交易股权交割之日持有民族证券股权的民族证券股 东。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发行价格

本次上市公司新增发行股票的价格按照方正证券审议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宜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计算,为 6.09 元/股。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在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 息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以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则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方正证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发行股票数量,将根 = 据最终交易价格和公司新增股票发行价格计算。股票发行数量 最终 交易价格÷股票发行价格。根据民族证券本次 100%股权的评估结果 (尚待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公司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量约 为 21.68 亿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方案及登记结 算公司的登记为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定价基准日至股份

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亦将做相应调整, 具体调整办法以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则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拟上市交易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发行股票的拟上市交易所为上交所。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截至股份发行日的方正证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股份 发行完成后方正证券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享有。

截至股权交割日的民族证券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民族证券股权 交割过户至方正证券名下后由方正证券享有。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的期间损益归属

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民族证券的利润由交易完成后的方正 证券享有。但是,如果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民族证券的净利润 为负(以本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民族证券评 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的损益进行的专项审计结果为准),则该 部分亏损金额由民族证券各股东按其各自在民族证券中的持股比例 在上述审计结果正式出具后 2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方正证券补 足。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初步整合安排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后,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要求逐 步整合民族证券相关资产、业务及人员,以解决母子公司可能存在 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交易完成后,方正证券将根据内部治理规则 及决策机制适时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必要的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1、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持有方正证券的股份比例达到 5%以上的交易对方,其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方正证券股票自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经营,或 由方正证券回购;

2、对于持有民族证券股权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日不满 12 个月的交易对方,其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方正证券股票自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经营,或 由方正证券回购;

3、对于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其他交易对方,其因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取得的方正证券股票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对外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经营,或由方正证券回购;

4、上述承担限售义务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 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 5、法律法规或证券行业监管机构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二)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自方正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

案》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 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监事会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做出审慎判断,认为:

  •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有关审批事项的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尚需满足的交易条 件包括但不限于:

  • 1、本公司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

  • 案;

    • 2、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 3、取得本公司及民族证券相关国有股东的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

  • 理部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必要批准;

    • 4、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及核准。

    •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能否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及能否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有关审批事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 风险,已在重组预案中做出重大风险提示。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 情形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为民族证券 100%股权。民族证券 自依法设立以来,每年均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年度检验,不 存在出资不实或其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也未出现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应予终止的情形。

截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出具之日,除部分交易对方所持民 族证券股权存在质押情形外,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 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针对上述部分股权存在的质押 情形,相关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在本公司召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第二次董事会前解除质押或取得质权人的同意函。在解除质 押或取得相关质权人同意后,该部分股权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 律障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民族证券股权,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有 权机关批准、核准或备案后,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批复办理 相应手续。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够保持本公司的资产完整和独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民族证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民族证券出具的承诺,确保其资产完整并合法拥有与经营有关 的各项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够保持本公司 资产的完整性及在人员、经营、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将增强本公司的整体资本实力和抗 风险能力,增加公司的营业网点数量、优化公司区域布局,提升公 司整体竞争力。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签署<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 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 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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