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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er Securitie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un 1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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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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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8-02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2018 年6 月15 日以现场会议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现 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 层公司会 议室。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8 名,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董事何亚刚 先生,电话方式参会的有董事长高利先生、董事廖航女士、汪辉文先 生、胡滨先生、叶林先生、李明高先生、吕文栋先生。列席现场会议 的有监事徐国华先生和董事会秘书熊郁柳女士,监事会主席雍苹女士 电话列席会议,监事曾毅先生已被暂停职务未列席会议。经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利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最新修改,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 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修订条款对照表详见附件。修订后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 行委员会工作细则》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方正香港金控”)增资5 亿元人民币,并同意方正香港金控向其 下属子公司增资或投资设立公司;同时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择机实施增资并办理与增资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与 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 于对全资子公司方正香港金控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瑞士信贷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瑞信方正非公 开协议单方面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单方 面向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并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办理本 次增资的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瑞士信贷对瑞信方正非公开 协议单方面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6 月16 日

附件:《方正证券股份有限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原条款序号、内容 新条款序号、内容
第六条 执行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贯彻执行董事会确定的经营方针和战略,决定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二)拟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拟订公司各项业务的年度计划、经营策略和考核方案,制定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和考核方案;(四)拟订公司机构设置方案;(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六)拟订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其他重要事项的方案;(七)公司员工薪酬方案、人员编制的核定,员工培训计划、员工奖惩方案的制定;(八)公司总部部门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的任免,公司重要营业部总经理的任免,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提名;(九)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六条 执行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贯彻执行董事会确定的经营方针和战略,决定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二)拟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拟订公司各项业务的年度计划、经营策略和考核方案,制定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和考核方案;(四)拟订公司机构设置方案;(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六)拟订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其他重要事项的方案;(七)公司员工薪酬方案、人员编制的核定,员工培训计划、员工奖惩方案的制定;(八)公司总部部门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的任免,公司重要营业部总经理的任免,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提名;(九)决定一年内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下列交易或事项: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资产处置及核销;决定一年内公司与同一关联自然人不超过30万元的关联交易。如需履行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或备案程序的,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或备案为准。(十)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九条 执行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 董事长任执行 第九条 执行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 董事长推举一 委员会主任 ,并推举总裁及另一名执行委员会委员任副主任。 名执行委员会委员任执行委员会主任 ,并推举总裁及另一名 执行委员会委员任副主任。 第十二条 执行委员会会议分为例行会议和临时会议。例行会 第十二条 执行委员会会议分为例行会议和临时会议。 例行会 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执委会主任提议召开。 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2 次 ,临时会议由执委会主任提议召开。 执行委员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召开。 执行委员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