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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er Securitie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Dec 2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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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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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6-07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 年12 月 21 日以现场会议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 区丰盛胡同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 层会议室。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9 名,现场出席会议的有高利先生、何亚刚先生、廖航女士、李明高 先生4 位董事,电话参会的有汪辉文先生、车莉丽女士、叶林先生、 胡廷华先生4 位董事,董事徐昂杨先生委托董事车莉丽女士出席并代 为行使表决权。现场列席的还有监事会主席雍苹女士、董事会秘书熊 郁柳女士,监事郑华先生电话方式列席会议,监事马楠女士因公务原 因未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长高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 亚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3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 亚刚先生、卫剑波先生、孙斌先生、吴姚东先生、吴珂先生、徐子兵 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公司董事长推举 何亚刚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副主任。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3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合规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 斌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3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熊 郁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3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叶林先生和李明高先生对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及聘任程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查个人履历等相关 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履职能力;我们同意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徐昂杨先生、车莉丽女士对第1-4 项议案投反对票,理由如 下:

自第三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以来不到一个月,公司已连续收到了监 管机构的两份监管函和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些行政处罚措施暴露

了公司在管理层面的严重问题,而导致这些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是: 公司管理人员结构与公司股权结构严重失衡,不能形成有效监督制 约。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在证券公司分类评级中降至C 级,公司经 营发展的多项业务受阻,对此,原管理层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但 本次会议议案中提议的公司管理班子与原管理层人员并无二致。这显 然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利于维护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因此,本人认为在公司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的情况下,应该为公 司管理层输入新的血液,从市场广纳人才,并最终形成符合公司发展 要求的管理班子,

综上,本人投反对票。

独立董事胡廷华先生对第1-4 项议案投反对票,理由如下:

本人自2016 年11 月24 日当选出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公司已 连续收到监管机构送达的一份行政处罚,两份监管函;过去的一年, 公司的评级也连降六级。虽然发生了股东纠纷等特殊事件,但上述行 政处罚和监管函中披露的问题均发生在公司管理层面,与股东纠纷关 系不大,问题的根本在于公司内部治理缺失。本人注意到本次提名的 人选均为原管理团队,职务也没有变化,本人对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做 法不认可。

因此,本人认为,鉴于公司治理层面存在的问题,公司的管理层 应当重新组建,去芜存菁,大胆提拔有能力的员工,引进新的专业人 才,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改正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方能维护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鉴于此,本人投反对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制度与本

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制度与本公 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扶贫工作部和战略规划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设立扶贫工作部和战略规划部。

  • 扶贫工作部为公司下设的一级部门,部门职责为:

  • 1、贯彻公司扶贫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拟定公司扶贫工作的

  • 相关制度、岗位职责、考核激励政策、工作流程、年度经营计划、并 组织实施。

  • 2、开展公司扶贫工作的调查研究和业务拓展,探索产业扶贫、

  • 消费扶贫、公益扶贫等帮扶模式,利用公司专业优势、资源优势解决 对口贫困地区的金融发展需求。

  • 3、组织有关扶贫项目的编制、申报,参与和监督项目评估、项

  • 目招投标及协调实施。

    • 4、全面负责子公司扶贫相关工作以及其他扶贫相关工作。

战略规划部为公司下设的一级部门,部门职责为:

1、负责国内外证券行业宏观环境、监管政策、竞争态势、领先 管理实践等信息的跟踪与分析,搜集、整理和分析公司战略相关的内 外部情报信息,为战略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库支持;形成定期战略分析 报告,为公司高层提供战略决策支持。

  • 2、负责公司战略规划相关管理制度的拟定和修订,并组织开展

  • 母、子公司及各条线战略规划的编制、修订、宣贯工作和推动落实。

  • 3、牵头组织部门层面的绩效管理,跟踪、评估公司各业务条线

  • 及各部门的战略目标及年度绩效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影响战略实施的 关键问题,构建完善的组织绩效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 4、参与论证公司重要战略举措、重大管理机制建设的必要性和

  • 可行性,参与制定实施方案,为公司决策提供支持。

  • 5、负责收集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及其他董事对公司战略规划的

  • 调研报告、建议。

    • 6、参与公司重点战略合作和重大投资项目的论证及尽职调查。
  • 7、公司执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战略规划与研究相关事项,支持

  • 公司战略落地。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2 月22 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何亚刚先生, 1964 年 5 月出生,硕士。 1993 年 6 月至 2002 年 6 月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总经理; 2002 年 6 月至 2003 年 3 月, 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 2003 年 3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总裁、副总裁; 2007 年 3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方正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2009 年 2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方正期货有 限公司董事长; 2010 年 9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 2012 年 11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 2013 年 12 月至今任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2015 年 2 月至今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5 年 4 月至今任瑞信方正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5 年 4 月至今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监事; 2015 年 7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2015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何亚刚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卫剑波先生, 1973 年 3 月出生,硕士。 2003 年 4 月至 2012 年 3 月就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历任国际部主任科员、基金监管 部监管四处副处长、监管一处和监管五处调研员; 2012 年 3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方正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2 年 7 月至今任方 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2013 年 5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 2015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民族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2016 年 1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 2016 年 2 月至今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 监; 2016 年 4 月至今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16 年 6 月至今任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卫剑波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斌先生, 1968 年 4 月出生,硕士。 1992 年 7 月至 1993 年 6 月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信贷部、东四分理处; 1993 年 7 月至 2005 年 9 月历任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四营业部、交易 部、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湖南总部副总经理、负责人,资金清理 部副总经理,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05 年 10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办公室总经理、合规总监; 2010 年 9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2011 年 11 月至 今任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13 年 2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 2014 年 8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方正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 2015 年 1 月至今任瑞信方正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 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2015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合规总监。

孙斌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 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姚东先生, 1969 年 1 月出生,博士。 2001 年 8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国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 2004 年 5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营业部总经理; 2006 年 1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6 年 1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董事总经理; 2008 年 5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总裁办公室董 事总经理; 2013 年 4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2015 年 5 月至 7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2015 年 7 月 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5 年 10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

吴姚东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珂先生, 1978 年 11 月出生,硕士。 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2 月就职于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历任人事专员、经理; 2003 年 3 月至 2010 年 2 月就职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历任经理、总监、高级总监、总经理; 2010 年 3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 2010 年 8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方正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13 年 5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5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裁; 2016 年 4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 员。

吴珂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 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子兵先生, 1965 年出生,硕士。曾任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 公司项目经理,联合证券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长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新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民族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现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方 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

徐子兵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熊郁柳女士, 1982 年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06 年至2007 年 任DTZ 戴德梁行国际顾问行资产评估部主任;2009 年5 月至2010 年 3 月历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职员、首席执行官助理; 2010 年3 月至2012 年6 月历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 公室主任、助理总裁、董事会秘书;2012 年6 月至2015 年3 月任方 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2013 年1 月至2014 年11

月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2014 年11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 年8 月至今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 年8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裁。

熊郁柳女士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