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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er Securitie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Dec 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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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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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4-09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 年12 月2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 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 名,实到8 名,独 立董事王关中先生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张永国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 使表决权,公司3 名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经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期限,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雷杰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召开补选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永国先生、王关中先生已分别于2014年9月1日、 9月12日向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导致独立董事人数不足公 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拟启动补选程序。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在公司补选的独立董事正式任职之前,张永国先生、王关中先 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上述两位独立董事的原

提名人或公司董事会应当自上述两位独立董事辞职之日起90日内提 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近期有多家媒体刊登针对股东及公司的报道,相关单位均承受较 大舆论压力;公司董事会已向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 泉控股”)问询其实际控制人披露等问题,该事项正在进一步核实当 中;同时,董事会已启动程序核查收购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民族证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相关事宜;且原提名人并未 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上述特殊情况,董事会同意暂缓召开补选独立董事的股东大 会。董事会将继续与股东等相关各方积极沟通,本着防范风险、确保 董事会工作连续性及治理结构稳定性的原则,尽快遴选独立董事候选 人。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执行委员会核查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兼职的议案》

公司于2014 年11 月27 日收到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方正集团”)《关于提请核实民族证券高管兼职的函》(方 正发[2014]242 号),方正集团称:“政泉控股在2014 年11 月25 日 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及,杨英以政泉控股员工身份参与处理北大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等相关事宜。同时,我公司有充分证据证实 杨英还多次以政泉控股财务负责人身份主导政泉控股的融资事宜。而 杨英在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民族证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

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 的有关规定:“证券公司高管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最多可以在证券 公司参股的2 家公司兼任董事、监事,但不得在上述公司兼任董事、 监事以外的职务,不得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 动。”

鉴于民族证券系公司重要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管理情况及合法 合规运营对公司影响重大,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

1、核查或责成民族证券董事会核查杨英违规兼职情况;

2、如经核查确认杨英违规兼职的,责成民族证券董事会对其依 照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政泉控股问询其财务信息披露问题的议 案》

公司于2014 年11 月30 日收到控股股东方正集团《关于提请核 实政泉控股财务信息披露等问题的函》,提及公司5%以上股东政泉控 股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过程中提供的财务信息涉嫌虚假披露,相关事 实情况如下:

“政泉控股于2013 年12 月27 日与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北大物业”)签署了《购房协议书》,北大 物业以9 亿元人民币向政泉控股购买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 号楼 90 套公寓房产。北大物业已按照协议约定于2013 年12 月27 日支付 了全部购房款,但政泉控股至今未能根据协议与北大物业就前述房

产办理网签手续,也未交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政泉控股应作 为预收账款进行核算和列示,但经查阅政泉控股《2013 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报告》([2014]京会兴审字第05010114 号),未发现政泉控股 存在该笔大额预收款款项。政泉控股存在将资金进行体外循环或提 前确认收入的嫌疑。”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对证券公司5% 以上股东财务情况的严格规定,如政泉控股存在上述情况,将直接影 响其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合规性,因此,董事 会同意向政泉控股致函,要求其核实上述财务情况并说明影响。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