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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er Securitie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Aug 1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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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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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4-06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 年8 月8 日(星期五)在北京市西城区 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 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 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 名,参加现场会议的董 事7 名,董事徐建伟先生、独立董事张永国先生分别在哈尔滨、郑州 通过电话方式参会。3 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雷杰先生主持,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经公司执行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 任公司合规总监孙斌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首席风险官,首 席风险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市 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控、报告,并为业 务决策提供风险管理建议,协助、指导和检查各部门、分支机构的风

险管理工作;

2、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以及 证券监管机构要求进行风险评估的申请材料和报告等进行风险评估, 并出具评估意见;

3、督促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变化,以及公司业务 开展情况,及时评估、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4、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履职过程中发现的公司存在的重大风险隐 患,向公司内部相关机构、部门提出处置意见,并督促整改;

5、定期组织对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根据评 估结果及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机构、部门改进风险管理工作。

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拟任首席风险官孙斌先生的提名和 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阅孙斌先生个 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孙斌先生具备担任证券公司首席风险官 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我们同意聘任孙斌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 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 理规范》、《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制定《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 办法》。该办法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 理指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目标定位、经营战略、业务特点、 财务实力、风险管理水平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董事会确定公司风 险偏好和2014 年度风险容忍度如下:

(一)风险偏好

遵循资本、收益、风险相匹配的原则,公司总体风险偏好保持适 度审慎,确保公司整体不发生严重性的风险事件。

(二)风险容忍度

1、流动性风险的风险容忍度

在正常情景下,公司应当确保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符合 监管标准,按期偿付所有债务并满足合理的业务用资需求;在压力情 景下,公司应当确保按期偿付所有债务。

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依据董事会确立的风险偏好和流动性风险 容忍度,根据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和外部市场发展变化情况, 设定流动性风险限额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操作风险的风险容忍度

2014 年度,因操作风险导致的损失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 3、合规风险的风险容忍度

公司不得违规经营,公司应当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向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795 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发 行登记结果,以及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修订《公司 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条款如下:

1、修订第六条

原文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 亿元。

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32,101,395 元。 2、修订第十五条

原文为: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1 亿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股。

修订为: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232,101,395 股,全部为人 民币普通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首席风险官孙斌先生简历

孙斌先生,1968 年4 月出生,硕士,中共党员。1992 年7 月至 1993 年6 月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信贷部、东四分 理处;1993 年7 月至2005 年9 月历任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四营 业部、交易部、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湖南总部副总经理、负责人, 资金清理部副总经理,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 年10 月 至2007 年3 月任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办公室总经理;2007 年3 月至2008 年7 月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总监;2008 年7 月至2010 年9 月任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总监。现任公司执行 委员会委员、合规总监,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