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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er Securitie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Apr 1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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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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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4-03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公司”或“本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 年 4 月15 日(星期二)在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 层会议 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 名,其中8 名董事参加现场会议, 董事余丽女士委托董事长雷杰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 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 名监事和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雷杰先生主持,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执行委员会 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财务报表格式 和附注>的通知》(财会〔2013〕26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2013]41 号《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2013 年修 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3 年度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更,并对 2013 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 财务报表列示调整,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 产生影响(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 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本议案,董事会同意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 供金融服务(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 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雷杰先生、余丽女士、李国军 先生、何其聪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徐建伟先生、汪辉文先 生、赵旭东先生、张永国先生、王关中先生进行表决。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 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05,625,249.57 元,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1,341,884,426.63 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47,509,676.20 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216,347,840.38 元,盈余公 积108,173,920.19 元,扣除报告期内已分配的2012 年度现金红利 225,700,000.11 万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897,287,915.52 元,其 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675,261,449.87 元。根据孰低原则,以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分配基数,剔除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38,116,273.35 元,可供投资者现金分配的利润为 1,637,145,176.52 元。

因公司正在实施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民族证券100%股权的重大资 产重组,2013 年度如进行利润分配,将影响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价 格和交易结构,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净资本可能不能 满足监管要求,而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供分 配利润中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的部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并应确保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 低于《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预警标准。”,因 此,为促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实施,公司拟定2013 年度不进行 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 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不断提高公司运营绩效,完善公司股利 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根据本议案,董事会确认了公司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并对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

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日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雷杰先生、余丽女士、李国军 先生、何其聪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徐建伟先生、汪辉文先 生、赵旭东先生、张永国先生、王关中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 十、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

  • 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董事绩效

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履职、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社会责任

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 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本议案,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有关自营业务管理、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条件下,董事 会确定公司2014 年度自营投资额度如下:

1、2014 年度公司自营投资总金额不超过净资本规模的300%;

2、2014 年度公司权益类证券及衍生品自营投资总金额不超过净 资本规模的60%,其中,A 股方向性投资2014 年度每日持仓余额不 高于10 亿元人民币;

3、2014 年度公司固定收益类自营投资额度不超过净资本规模的 240%;

4、2014 年度公司权益类证券及衍生品自营投资的最大可承受风 险限额为:不超过投资总额(跨年度持仓产品以上年末持仓市值为 计算依据)的15%;2014 年度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的最大可承受风 险限额为:不超过自有资金投资总额(跨年度持仓产品以上年末市 值为计算依据)的5%;

5、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和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在董事会批准的 权益类证券及衍生品自营投资规模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具体 的止损线。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根据本议案,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业务管理、 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条件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 董事会同意:

  • 1、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各商业银行申

  • 请综合授信,具体期限和授信额度以各商业银行批复为准;

  • 2、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在各商业银行授信额度内具体运用,年

  • 度运用综合授信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0%;

  • 3、本次决议的有效期至公司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营资产申请质押贷款的议案》

根据本议案,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业务管理、 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条件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 董事会同意:

1、以公司自营分公司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 换债券作为质物为商业银行信用业务或授信提供抵(质)押担保, 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 2、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办理资产抵(质)押担保的具体事宜;

  • 3、本次决议的有效期至公司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本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另类投资子 公司,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 融产品等投资业务,注册资本人民币 3 亿元,公司名称拟定为“方 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办理与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相关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业务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本议案,董事会同意:

1、公司增加业务范围如下:“设立子公司从事《证券公司证券 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

2、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关于经营范围的规定如下:“公司的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除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之外);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 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直接投资业务;代销金融产 品业务;设立子公司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 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办理增加业务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具 体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核准后生效。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证券自营业务参与权益类互换交易的

议案》

根据本议案,董事会同意:

  • 1、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参与权益类互换交易,投资规模不超过人

  • 民币10 亿元;

2、授权公司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办理证券自营业务参与权益类 互换交易的相关手续,并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业务具体开展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 族证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 具体方案如下:

(一)重组方式和交易标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方正证券通过向截至股权交割日民族证券 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民族证券100%的股权,民族证 券各股东以截至股权交割日各自所持有的民族证券股权(合计100% 的股权)认购方正证券新增发行股份;交易完成后民族证券成为方 正证券全资子公司,民族证券各股东成为方正证券股东。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中,民族证券100%股权的作价暨最终交易价格为具备 相应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民族证券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 年 8 月31 日)进行整体评估而出具的、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1238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评估基准日,民族证券整体评估值为129.84 亿元,该估值已经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并取得了评估备案表。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新增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发行对象

截至本次交易股权交割之日持有民族证券股权的民族证券股 东。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发行价格

本次上市公司新增发行股票的价格按照方正证券审议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宜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计算,为6.09 元/股。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公司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则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股票发行数量

方正证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最终 交易价格和公司新增股票发行价格计算。股票发行数量=最终交易价 格÷股票发行价格。根据民族证券本次100%股权的评估结果,公司 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量约为21.32 亿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以中国 证监会批复的方案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为准。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公司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行为,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亦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以中 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则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拟上市交易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发行股票的拟上市交易所为上交所。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截至股份发行日的方正证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股份 发行完成后方正证券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享有。

截至股权交割日的民族证券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民族证券股权 交割过户至方正证券名下后由方正证券享有。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的期间损益归属

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民族证券的利润由交易完成后的方正 证券享有。但是,如果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民族证券的净利润

为负(以本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民族证券评 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的损益进行的专项审计结果为准),则该 部分亏损金额由民族证券各股东按其各自在民族证券中的持股比例 在上述审计结果正式出具后2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方正证券补 足。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初步整合安排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后,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要求逐 步整合民族证券相关资产、业务及人员,以解决母子公司间以及子 公司间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交易完成后,方正证券将根 据内部治理规则及决策机制适时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必要的董事会、 监事会改选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1、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持有方正证券的股份比例达到 5%以上的交易对方,其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方正证券股票自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经营,或 由方正证券回购;

2、对于持有民族证券股权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日不满 12 个月的交易对方,其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方正证券股票自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经营,或 由方正证券回购;

3、对于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其他交易对方,其因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取得的方正证券股票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对外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经营,或由方正证券回购;

4、上述承担限售义务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 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5、法律法规或证券行业监管机构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二)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限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自方正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报告书(草案)》

董事会同意更新后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报告书(草案)》。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签署<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 (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 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 (二)》。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备考财 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购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项目所涉及的中国民族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平 合理性的议案》

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平合理性等发表意见 如下:

1、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 相关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 机构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民族证券及其关联方除本次业务关系外, 无其他关联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和准则,符合 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本次评估目的是 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 两种方法作为评估方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和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调 整具有充分理由和事实依据,符合相关评估规则,调整后的评估结 果可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

3、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评估方法适

当,评估结果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 年5 月7 日(星期三)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 街丰盛胡同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召开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涉及相关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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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