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Founder Securitie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Jan 10, 2014
57315_rns_2014-01-10_8fcdb5d5-5159-4d3c-be9c-cbb4c618cee5.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4-00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公司”或“本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 年 1 月10 日(星期五)在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 层会议室 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 名,其中8 名董事亲自出席,独立董事 王关中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张永国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 名监事和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雷杰先生主持,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等有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具备重大资产重 组的实质条件。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国 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 族证券”)100%股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重组方式和交易标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方正证券通过向截至股权交割日民族证券 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民族证券 100%的股权,民族证 券各股东以截至股权交割日各自所持有的民族证券股权(合计 100% 的股权)认购方正证券新增发行股份;交易完成后民族证券成为方正 证券全资子公司,民族证券各股东成为方正证券股东。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民族证券100%股权的作价暨最终交易价 格为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民族证券截至评估基准日 进行整体评估而出具的、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资 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1238 号资产评估报 告(尚待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 年8 月31 日),民族证券整体评估值为132.02 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新增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发行对象
截至本次交易股权交割之日持有民族证券股权的民族证券股东。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发行价格
本次上市公司新增发行股票的价格按照方正证券审议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宜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计算,为 6.09 元/股。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 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的有关规则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方正证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 = 最终交易价格和公司新增股票发行价格计算。股票发行数量 最终交 易价格÷股票发行价格。根据民族证券本次 100%股权的评估结果(尚 待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公司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量约为 21.68 亿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方案及登记结算
公司的登记为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 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亦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 整办法以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则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拟上市交易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发行股票的拟上市交易所为上交所。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截至股份发行日的方正证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股份发 行完成后方正证券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享有。
截至股权交割日的民族证券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民族证券股权交 割过户至方正证券名下后由方正证券享有。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的期间损益归属
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民族证券的利润由交易完成后的方正 证券享有。但是,如果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民族证券的净利润为 负(以本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民族证券评估基 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的损益进行的专项审计结果为准),则该部分 亏损金额由民族证券各股东按其各自在民族证券中的持股比例在上 述审计结果正式出具后 2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方正证券补足。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初步整合安排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后,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要求逐步 整合民族证券相关资产、业务及人员,以解决母子公司可能存在的同 业竞争问题。本次交易完成后,方正证券将根据内部治理规则及决策 机制适时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必要的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1、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持有方正证券的股份比例达到 5%以上的交易对方,其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方正证券股票自股 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经营,或由 方正证券回购;
2、对于持有民族证券股权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日不满 12 个月的交易对方,其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方正证券股票自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经营,或 由方正证券回购;
3、对于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其他交易对方,其因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取得的方正证券股票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经营,或由方正证券回购;
4、上述承担限售义务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 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5、法律法规或证券行业监管机构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二)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自方正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 案》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与本公告同 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董事会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做出审慎判断,认为: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有关审批事项的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尚需满足的交易条 件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 案;
-
2、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
3、取得本公司及民族证券相关国有股东的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部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必要批准;
4、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及核准。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能否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及能否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有关审批事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 风险,已在重组预案中做出重大风险提示。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 情形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为民族证券100%股权。民族证券 自依法设立以来,每年均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年度检验,不 存在出资不实或其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也未出现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应予终止的情形。
截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出具之日,除部分交易对方所持民 族证券股权存在质押情形外,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 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针对上述部分股权存在的质押 情形,相关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在本公司召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第二次董事会前解除质押或取得质权人的同意函。在解除质 押或取得相关质权人同意后,该部分股权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 律障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民族证券股权,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有 权机关批准、核准或备案后,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批复办理 相应手续。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够保持本公司的资产完整和独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民族证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民族证券出具的承诺,确保其资产完整并合法拥有与经营有关 的各项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够保持本公司 资产的完整性及在人员、经营、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将增强本公司的整体资本实力和抗 风险能力,增加公司的营业网点数量、优化公司区域布局,提升公 司整体竞争力。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签署<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 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 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 (一)制定和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并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情况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次交易实施的时 机;
(二)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三)应审批部门的要求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批准、 签署有关申报文件的相应修改;
(四)本次交易获批后,根据发行的结果,办理增加公司注册 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及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有关政 府审批、工商变更登记等必要的手续,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
(五)如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新的政策规定,
-
根据该等政策规定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
-
(六)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其他事宜。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 权的议案》
公司于2013 年1 月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于2013 年2 月26 日召开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 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和 生”)拟以现金285,533.98 万元人民币向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收购其持有的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东亚信托”)70.0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其中本公司以185,533.98 万元人民币收购方正东亚信托 股权比例的45.49%,方正和生以100,00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方正东 亚信托股权比例的24.52%。
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积极推进收购 各项工作,并于2013 年2 月6 日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但是 受制于以下各项因素影响,本项交易预计无法于短期内实施:
1、本次交易所依据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过期,根据方正集团分 别与本公司、方正和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需重新评估并履行 备案程序。重新评估及履行备案程序将给本次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构 带来重大变化,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从而影响交易谈判和最终的投 资决策;
2、 本次交易申请涉及跨行业监管部门审批事项,近一年来,公 司及相关各方持续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提交本次交易申报材料,截 至目前仍未获得受理。
基于上述考虑,董事会同意终止由本公司和方正和生收购方正 集团持有的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70.01%股权的交易。
方正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雷 杰先生、余丽女士、李国军先生、何其聪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 年1 月27 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 表决方式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1 层会议室召开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收购 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