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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er Securitie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Mar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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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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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和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稽核监察部牵头组织公司内部控制部门成立评价工作小组,具体负责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进行评价。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2

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方正承销保荐”)、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和生投资”)、 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投资”)、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香港金控”)四家全资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89.11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85.92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

(1)公司层面内部控制,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管理、组织架构、政策 与流程、发展战略、经营计划与经营业绩分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人力资源 与绩效管理、员工行为守则、反舞弊程序、信息与沟通、合规管理、风险识别评 估与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

(2)业务及流程层面内部控制,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资产 管理业务、投资银行类业务、信用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研究业务、投资顾问业务、IB业务、QFII业务、权益互换业务、基金做市业务、 新三板做市业务、场外市场业务、私募基金托管业务、另类投资业务、私募股权 基金管理、资金运营管理、反洗钱、廉洁从业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全面预算管 理、财务报告、税务管理、费用支出管理、合同管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方 面。

(3)信息系统控制,包括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点关注监管重点及容易发生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 合规风险及法律风险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 资银行类业务、证券自营业务、研究业务、信用业务、创新业务以及资金运营管 理、子公司控制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3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潜
在影响
错报≧近三年平均税
前利润的5%
近三年平均税前利润的
2.5%≦错报<近三年平
均税前利润的5%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缺陷
资产总额潜
在影响
错报≧近三年平均资
产总额的0.25%
近三年平均资产总额的
0.125%≦错报<近三年
平均资产总额的0.25%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该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存在合理可能性导致财
务报告重大错报;
(2)其他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但不限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更正已经公布的财
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

4

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
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该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存在合理可能性导致财务报
告错报严重程度不及重大缺陷但仍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经营目标 造成潜在损失≧近三
年平均税前利润的
5%
近三年平均税前利润的
2.5%≦造成潜在损失<
近三年平均税前利润的
5%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资产安全目
造成直接财产损失≧
近三年平均资产总额
的0.25%
近三年平均资产总额的
0.125%≦造成直接财产
损失<近三年平均资产总
额的0.25%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该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存在合理可能性,导致公司
与战略目标背道而驰,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产生严重损害
重要缺陷 该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存在合理可能性,导致公司
与战略目标产生重要偏离,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造成中度损害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5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未发现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 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 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 况,发现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如公司个别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尽调底稿归集不完整;个别研究报告在发布前泄露内容和观点、个别分 析师违规荐股;个别分支机构因未对个别投顾客户进行回访被采取监管措施;方 正承销保荐个别债券项目受托底稿归档不及时;方正香港金控未及时修订资本市 场业务管理制度和流程等。

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可能产生的风险均在可控范 围内,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对发现的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已责成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执行整改任务并进一

6

步完善内部控制。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 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 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现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对此 高度重视,通过查找问题成因、优化与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流程、进一步加 强合规宣传与培训等措施,相关缺陷均已完成整改。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规定和内部经营管理实际,持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 制体系,组织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及时根据监管新规修订和完善内部管 理制度和流程,并强化制度执行。根据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及缺陷认定 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及重要缺陷。2023 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 论的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方正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认为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也未发现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7

2024 年,公司将持续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结合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管理需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 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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