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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er Securities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19

Nov 2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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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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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9 年12 月16 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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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2019 年12 月16 日下午14:30

会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 层公

司会议室

  • 一、宣布会议开始

  • 二、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 三、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 四、审议议案

  • 五、股东提问,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 六、投票表决

  • 七、休会(等待网络表决结果,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 八、宣布表决结果

  • 九、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 十、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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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会议 须知如下: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 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依法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 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 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股东大会主持人可要求下列人员退场:无资格出席会议者;扰乱 会场秩序者;衣着不整有伤风化者;携带危险物品者;其他必须退场 的人员。上述人员如不服从退场命令时,大会主持人可采取必要措施 使其退场。

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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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13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请股东在上述时间、地点进行登记。登记的股东可以参加股东大会、 发言、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 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参会资格未得到会议登记处确认的人员 不得进入会场。

五、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 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股东大会召开日13:30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 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一般以10人 为限,发言顺序按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

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2次,每 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代表的股 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并尽 量简明扼要。对无法立即答复或说明的事项,公司可以在会后或者确 定的日期内答复。

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网 络投票平台及投票方法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召 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七、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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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会议由五名监票人(会议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和两

名监事)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 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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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

关于选举施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施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后附简历)。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施华先生,1972 年1 月出生,硕士。1998 年7 月至2001 年9 月任北京北大 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媒体运营管理部经理,2001 年9 月至 2011 年6 月任方正奥德 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 年6 月至2015 年10 月任职方正国际软件有 限公司资深副总裁;2011 年9 月至2018 年1 月任方正国际软件(长春)有限公 司董事;2015 年12 月至2018 年2 月任深圳方正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 月至2018 年3 月任北京怡健殿诊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6 年 2 月至2018 年1 月任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3 月至2018 年4 月任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6 年4 月至2018 年1 月任 北大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4 月至2018 年1 月任方正集团(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6 月至2018 年7 月任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 定代表人;2016 年7 月至 2018 年1 月任北京北大方正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2016 年7 月至2018 年3 月任北大方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7 月至 2017 年8 月任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6 年10 月至 2018 年4 月任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 年1 月至2018 年4 月任方正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2 月至2018 年4 月任江苏苏钢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7 年3 月至2018 年4 月任北大资源(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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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 年8 月至2018 年4 月任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 事;2015 年10 月至今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2018 年3 月至今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2017 年7 月至今任北大方正 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8 年1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党委书记;2018 年9 月10 日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8 年11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施华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 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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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2:

关于选举高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高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后附简历)。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高利先生,1961 年 11 月出生,硕士。1983 年至 1987 年任北京工商大学教 师;1987 年至 1997 年任深圳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长、董事会干部;1997 年至 2009 年历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行研部经理、所长;2009 年至 2014 年 8 月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14 年 8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公司副 总裁、研究所负责人;2016 年 1 月至 12 月兼任公司 QFII 业务部负责人;2016 年 4 月至 12 月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执行委员会主 任、首席执行官(CEO);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8 年 6 月至 10 月兼任公司产业金融部行政负责人,2018 年 10 月至 11 月兼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行政负责人,2018 年 11 月 2019 年 8 月兼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部行政负责人;2015 年 8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18 年 4 月至今 任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 年 3 月至今任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7 年 11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7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高利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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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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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3:

关于选举何亚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何亚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后附简历)。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何亚刚先生,1964 年 5 月出生,硕士。曾任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 理、副总裁,曾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10 年 9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公 司副总裁,2012 年 11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2015 年 7 月至 今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副主任、总裁、首席运营官(COO),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5 年 4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 年 11 月至今任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 年 4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方 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5 月至今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2017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5 月 至今任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3 年 12 月至今任方正中期期货有 限公司董事;2017 年 7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何亚刚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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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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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4:

关于选举廖航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廖航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后附简历)。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廖航女士,1979 年 4 月出生,硕士。2005 年 4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中国国际 图书贸易总公司经理室编辑,2007 年 6 月至 2010 年 12 月历任北大方正集团有 限公司综合事业群资产管理部法务助理、法务高级专员、法务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1 月历任北大方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务经理、法务总 监;2012 年 12 月至今历任方正集团法务部高级法务经理、总监、总经理;2016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目前兼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方正控股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方正(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方正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 主席、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 席、北京北大方正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北大 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监事、北大医疗产 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廖航女士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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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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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5:

关于选举汪辉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汪辉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后附简历)。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汪辉文先生,1961 年 12 月出生,硕士。2005 年 6 月至今任万华天智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2006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嘉信保险代理公司董事长;2007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嘉信保险经纪公司董事长;2007 年 11 月至今任四川嘉信保险代理 公司董事;2011 年 1 月至今任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08 年 6 月 至 2010 年 9 月任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汪辉文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 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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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6:

关于选举胡滨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胡滨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后附简历)。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胡滨先生,1979 年 4 月出生,管理学学士。2001 年 7 月至 2016 年 1 月就 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历任审计员、高级审 计员、经理、高级经理;2016 年 1 月至今任方正集团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16 年 4 月至今任方正和生投资董事;2016 年 5 月至今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2016 年 11 月至今任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1 月至 今任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方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 2 月至今任方正(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2 月至今任方正资本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8 月至今任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 2018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方正连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8 年 6 月至今任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8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胡滨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 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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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7:

关于选举叶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叶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议案后附简历)。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叶林先生,1963 年 11 月出生,法学博士。曾任 2005 年公司法修改专家小 组成员、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港动感集团公司独立董事、 金一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高级法院咨 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顾问、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 顾问。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兼任北 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社会兼职 包括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 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会长;全国人大财经委期货法起草组顾问、中国保险 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顾问,上海证券交易所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暨咨询委员会专家。2015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叶林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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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

17 / 21

议案8:

关于选举李明高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李明高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议案后附简历)。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李明高先生,1970 年 11 月出生,硕士。1992 年 7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中国 建筑科学研究院财务处会计师;1997 年 7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北京新生代会计 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天华中兴会计师事 务所副总经理、副主任会计师;2008 年 1 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权益合伙 人,2011 年 5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国机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 2016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明高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 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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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9:

关于选举吕文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吕文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议案后附简历)。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董 事 会

吕文栋先生,1967 年 9 月出生,法学博士。曾任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 授、北京大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战略研究院兼职研究员、中国社会经 济系统分析研究会副秘书长、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安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 年 12 月至今,任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 士生导师;2015 年 10 月至今,任中国社会经济系统分析研究会副理事长;2018 年 5 月至今,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

吕文栋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 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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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0:

关于选举雍苹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雍苹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议案后附简历)。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监 事 会

雍苹女士,1965 年 8 月出生,硕士。1987 年 7 月至 1997 年 7 月任浙江理工 大学经济系讲师;1996 年 9 月至 1997 年 7 月任钱江会计师事务所兼职审计师; 1997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历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兼任);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任公司稽核审计部执行 董事;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 年 5 月至今任方正富邦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11 月至今任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5 月 至今任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主席;2018 年 6 月至今任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 年 2 月 至今任湖南方正证券汇爱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雍苹女士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 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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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1:

关于选举曾媛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 团)有限公司联合提名曾媛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议案后附简历)。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监 事 会

曾媛女士,1978 年 2 月出生,经济学学士。2000 年 7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杭 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3 年 4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浙 江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2006 年 1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乐山众信会计师 事务所项目负责人;2013 年 4 月 2017 年 5 月任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 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今任乐山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曾媛女士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 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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