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Founder Securities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15
Jan 4, 2015
57315_rns_2015-01-04_84f9a913-5a45-4074-ad48-555bbfe95ec1.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5-00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 自行召开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我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4日
3、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根据《公司法》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方正证券” 或“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称“政泉控股”)作为方正证券持股10%以上的股东自行提议于2015 年1月21日召开方正证券2015年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集人和所履行的召集程序
(一)召集人资格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政泉控股 自2014 年8 月11 日起至今持续持有方正证券的股份,政泉控股符合
1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股 东大会的资格规定。政泉控股目前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数量为 1,799,561,764 股,占已发行总股份的21.86%。政泉控股承诺: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低于21.86%。
(二)自行召集会议的合法程序
根据《公司法》和方正证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的规定,政泉控股于2014 年9 月7 日正式向方正证券提出召开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 大会的需求,但方正证券董事会未在法定期限内给予明确答复。
政泉控股于2014 年12 月11 日致函方正证券监事会提请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方正证券监事会未按照方正证券《公司章程》“监事会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通知”的规定,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虽然方正证券2015 年1 月1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 于召开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但方正证券监事会未经 与政泉控股协商,修改了相关议案内容,并且不当设置了召开股东大 会的前提条件,实质拒绝了政泉控股要求于2015 年1 月15 日召开股 东大会的提议。
此外,根据方正证券《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法定人 数分别为9 人和3 人,同时,考虑到方正证券其他股东推荐董监事候 选人,并兼顾吸收现任董事、监事等实际情况,确保稳妥推进董事会、
2
监事会改选,政泉控股提出了5 名董事候选人和1 名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但均被董事会和监事会拒绝,鉴于此,为确保改选公司董事会和 监事会的人数符合法定要求,经征求公司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董事的 意见,以政泉控股的名义推荐提名6 名董事候选人、3 名独立董事候 选人、2 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鉴于此,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政泉控股根据方正证券《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定于2015 年1 月21 日依法自行召集召开方正证券 2015 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改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的议案》和《改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方正证券2015年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七星酒店
三层会议厅
-
4、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4日
-
5、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
3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方正证 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方正证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一 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6、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
-
次修订)》以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的相关规定执行。
-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
1、《改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议案》
-
2、《改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议案》
本次应选董事9名、监事2名,议案1中所涉及的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议案内容详见于2015年1月5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所交易网站的公告。
上述议案涉及董事、监事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实行累 积投票制方法逐一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 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上述议案涉及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
4
人简历详见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5年1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 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代为出席,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 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 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须 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 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 真方式须在2015年1月20日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召集人总裁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5年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
4、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金泉广场317号楼三单元26
-
层总裁办公室
5
邮编:100101
联系人:柴欣媛
联系电话:010-64948886
联系传真:010-64951068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 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15年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具体操作 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金泉广场317号楼三单元26层总 裁办公室
联系人:柴欣媛
电话:010-64948886 传真:010-64951068 邮编:100101
2、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6
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三: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
7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见下表)
| 序号 | 议案名称 | 累积投票 制 |
|---|---|---|
| 1 | 《改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 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开选举) |
|
| 1.1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赞成票数 |
| 1.1.1 | 吕涛 | |
| 1.1.2 | 赵大建 |
8
| 1.1.3 | 杨英 | |
|---|---|---|
| 1.1.4 | 马成 | |
| 1.1.5 | 曾毅 | |
| 1.1.6 | 徐振雨 | |
| 1.2 | 独立董事候选人 | 赞成票数 |
| 1.2.1 | 尹明柱 | |
| 1.2.2 | 黄卫平 | |
| 1.2.3 | 陈国欣 | |
| 2 | 《改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议案》(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 |
赞成票数 |
| 2.1 | 杨克森 | |
| 2.2 | 王一 |
注:
-
1、如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具体指示,受托人可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书 有效期限:2015年1月21日。
-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董事、监事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实行累积投票 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议案 1 中所涉及的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选举。本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 应选独立董事 3 人、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9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15年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 788901 | 方正投票 | 11 | A股股东 |
2、表决方法
| 议案 | 议案序 号 |
议案内容 | 申报价格 |
|---|---|---|---|
| 《改选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的议案》(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 事候选人分开选举)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1.1 | 吕涛 | 1.01元 | |
| 1.1.2 | 赵大建 | 1.02元 | |
| 1.1.3 | 杨英 | 1.03元 | |
| 1.1.4 | 马成 | 1.04元 |
10
| 1.1.5 | 曾毅 | 1.05元 | |
|---|---|---|---|
| 1.1.6 | 徐振雨 | 1.06元 | |
| 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2.1 | 尹明柱 | 2.01元 | |
| 1.2.2 | 黄卫平 | 2.02元 | |
| 1.2.3 | 陈国欣 | 2.03元 | |
| 《改选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的议案》(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 |
2.1 | 杨克森 | 3.01元 |
| 2.2 | 王一 | 3.02元 |
3、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 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下应选董事、 监事相等的投票总数。
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6人,则该股东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拥有600股选举票数;本次股 东大会独立董事应选3人,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拥有300股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2人,则对非职工代表监事拥有200 股表决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
11
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股东应以每 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1 月 14 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 A 股的投 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则拥有选 举票数为 100×6=600 票,方式如下: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申报股数 | ||
|---|---|---|---|---|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方式1 | 方式2 | 方式3 | |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 | 1.01元 | 600 | 100 | 350 |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 1.02元 | 100 | 50 | |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 | 1.03元 | 100 | 50 | |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 | 1.04元 | 100 | 50 | |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 1.05元 | 100 | 50 | |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 | 1.06元 | 100 | 50 |
2、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公司 100 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 3 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则拥有选举票数为 100×3=300 票,方式
如下: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申报股数
12
| 独立董事候选人 | 方式1 | 方式2 | 方式3 | |
|---|---|---|---|---|
| 独立董事候选人1 | 2.01元 | 300 | 100 | 200 |
| 独立董事候选人2 | 2.02元 | 100 | 50 | |
| 独立董事候选人3 | 2.03元 | 100 | 50 |
-
3、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公司 100 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 2 名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则拥有选举票数为 100×2=200 票,
方式如下:
| 方式如下: | ||||
|---|---|---|---|---|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申报股数 | ||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方式1 | 方式2 | 方式3 | |
| 非职工代表监事1 | 3.01元 | 200 | 100 | 150 |
| 非职工代表监事2 | 3.02元 | 100 | 50 |
三、其他投票注意事项
-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
-
2、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 订)》以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的相关规定执行;
-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 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
-
4、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13
附件三: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吕涛 先生,1981 年 1 月出生,学士。2003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北京政泉置业有限公司销售主管、法务部负责人;2010 年 1 月 至今任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09 年 6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现任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吕涛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 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大建 先生,1953 年 4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1978 年 12 月至 1994 年 1 月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印刷研究所助理工程师,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团委书记、党委宣传部长、党委副书记;1994 年 1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国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执行董事、 副总经理;1999 年至 2004 年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临时领导小组组长、 总经理;2005 年至 2013 年,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2006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 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执行委员会主任。
赵大建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14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英 女士, 1970 年 5 月出生,会计专业 MPAcc 硕士。1991 年 8 月至 1996 年 9 月任北京市门窗公司总账;1996 年 9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北京邦泽机电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1 年 11 月至 2002 年 10 月任北京天缘兆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 年 11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北京嘉铭建设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 年 9 月至 2007 年任 中国万和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2008 年至 2011 年 6 月任北京政 泉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 6 月 2013 年 6 月任中国民族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现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财务 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
杨英女士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 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成 先生,1966 年 5 月出生,大学本科。1989 年至 1994 年历任 河南省家具公司业务员、厂长。1995 年至 2004 年任河南裕达置业有 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4 年至今任河南郑州裕达国贸酒店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
马成先生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曾毅 先生,1962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 房地产策划师。1978 年至 1987 年任井研县土产日杂公司会计、财务
15
科长、业务部主任;1987 年至 1996 年任井研县财政局综合股副股长; 1996 年至 1998 年任财政部驻乐山专员办主任科员;1998 年至 2005 年任乐山市国资委主任科员;2005 年至 2013 年任乐山产权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中 2006 年 11 月起兼任乐山市国升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 年至今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曾毅先生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振雨 先生,1971 年 9 月出生,大学本科。1995 年至 1997 年任 北京油泵油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1997 年至今历任兵工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信贷部业务经理、投资部业务经理、二级业务经理。
徐振雨先生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 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尹明柱 先生,1950 年 9 月出生,学士,中共党员。1975 年至 1991 年历任吉林汪清县五金公司、服务公司、商业局及县委会计、副经理、 人事干事;1991 年至 2000 年任吉林延边州税务局、财政局及人民政 府主任、局长、党委书记;2000 年至 2002 年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 资公司党委常务副书记;2002 年至 2013 年 5 月历任中国民族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16
尹明柱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卫平 先生,1951 年 6 月出生,博士,中共党员。1968 年 6 月 至 1978 年 10 月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三师廿八团九连农垦;1985 年 8 至 1987 年 7 月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助教;1987 年 8 至 1989 年 12 月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国际经济系讲师、教研室主任;1989 年 12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经济系副教授、系副主任、 系主任;1993 年 6 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经济系、经济学院教 授;1998 年 3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院长; 2002 年 3 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 校务委员会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让·莫 奈”讲座教授。
黄卫平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国欣 先生,1955 年 10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1975 年 9 月至 1978 年 9 月在天津北辰区(原北郊区)霍庄公社霍庄大队务农;1978 年 9 至 1982 年 6 月在天津财经大学(原天津财经学院)工业管理系 会计学专业读会计学本科学士学位;1982 年 9 至 1986 年 8 月在天津 市公用局工作;1986 年 9 月至 1989 年 6 月在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会计 系读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学位;1989 年 7 月至 1997 年 11 月任南开大
17
学商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1997 年 11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南开 大学商学院财务管理系副主任;2002 年 12 月至今任南开大学商学院 财务管理系教授;2010 年 3 月至今任南开大学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学 位(MV)中心主任,2012 年至今任南开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审核组 成员,天津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管理系客座教授。
陈国欣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 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杨克森 女士,1967 年2 月出生,硕士,中共党员。1991 年8 月 至1993 年11 月任河南省郑州市格林兰大酒店外联部经理、团委书记; 1993 年11 月至2004 年2 月任河南省郑州市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 销售部经理、物业部经理、人事部经理、董事会秘书长、人事总监、 副总经理;1993 年11 月至2001 年2 月任郑州裕达国贸酒店有限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2004 年2 月至2011 年12 月任北京盘古氏投资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2011 年6 月至今历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助理、监事会主席。现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监事会主席。
杨克森女士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8
王一 先生, 1980 年10 月出生,大学本科。2003 年8 月至2005 年5 月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 年5 月至2010 年11 月任 北京市世嘉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 年11 月至2012 年3 月任北京盘 古氏投资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2012 年3 月至2012 年8 月美国华盛 顿大学访问学者;2012 年8 月至今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 律合规部总经理助理。
王一先生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