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Founder Securities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13

May 20, 2013

57315_rns_2013-05-20_b09dfef8-efab-41dd-8209-bb68f6a8aec2.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统天公就?拿部事军务所 JINGTIAN & GONGCHENG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58091100

关于方'正证券成彷街'限安安司 2012 年年底放东太舍的

法悻庭几书

二 0 一三年五月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012 关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方正证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方正证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现行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勺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方正证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误导 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本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方正证券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 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方正证券本次年度股东大 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方正证券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 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

方正证券董事会于 20134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刊登《方正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本

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次年度股东大会。

经合理查验,上述公告载明了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议案、 会议出席对象以及会议登记事项等。方正证券己按照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 了充分的披露。

本所律师认为,方正证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和提案的提出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

方正证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 在湖南省长沙市 开福区金泰路 199 号世纪金源大饭店如期召开,由董事长雷杰先生主持。

经合理查验,方正证券董事会己就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公告形式提前 20 日通知股东,方正证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公 告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方正证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签名册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年度 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股份 3 , 207 , 295 , 418 股, 占方正证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8% 。经合理查验,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 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除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之外,方正证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 参加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经合理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经合理查验,方正证券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对己公告的会议通 知所列出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由方正证券按照《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清点、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 picture [500 x 58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议案 同意股 反对股 弃权股 同意股份数 份 数 份 数 份所占(股) (股) (股) 比例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3 , 207 , 29 100%算报告》 。 。5 , 4182. 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董事会 3 , 207 , 29 100%工作报告》 。 。5 , 4183. 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独立董 3 , 207 , 29 喃A 100% 自事述职报告》 。 。5 , 4184. 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 3 , 207 , 29 100%工作报告》 。 。5 , 418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5. 3 , 207 , 29 100%。 。5 ,4 18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6. 3 , 207 , 29 100%配预案》 。 。5 , 4187. 审议《关于聘任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 , 207 , 29 100%。 。5 ,4 18审议《关于调整外部董事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8. 3 , 207 , 29 100%案》 。 。5 , 41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 3 , 207 , 29 100%。 。5 , 418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0. 3 , 207 , 29 100%。 。5 , 4181 1. [审议《关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 692 , 061 , 624 , 550 99.91%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01 U瓦审议《关于制定(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2. 3 , 206 , 67 624 , 550 99.98%。----- End of picture text -----

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picture [502 x 16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0 , 868案》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董事绩13. 3 , 206 , 67 624 , 550 99.98%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0 , 868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监事绩14. 3 , 206 , 67 624 , 550 99.98%。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0.868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高级管15. 3 , 206 , 67 624 , 550 99.98%。理人员履职、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0 , 868----- End of picture text -----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己经参加表决的股东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其中议案 11 关联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经合理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方正证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无副本。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经办律师、本所负责 人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本页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字页)

2012 年年度

==> picture [192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北京市 章)-----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89 x 1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经办律师(签字)-----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59 x 6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手来王来律师----- End of picture text -----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 picture [23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律师----- End of picture text -----

二 O 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