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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us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Jul 1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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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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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保荐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焦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焦点 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2 年 7 月 13 日通过《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的议案》所涉及事项,经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原有募集资金专户及拟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
2009 年 9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4 号《关 于核准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焦点科技采用网 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3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2 元。公司 共募集资金 123,3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911.9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484.07 万元。该募集资金于 2009 年 12 月 2 日全部到位,经上海众华沪银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沪众会验字(2009)第 4025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南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保荐意见出具日,公司在以上 3 家 银行共设立了 3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决议主要内容为:为了进一步做好募集 资金的精细化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 山西路支行新增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与国信证券、中信银行山西路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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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焦点科技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利于募集资金 精细化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焦点科技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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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郁松 魏宏林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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