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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us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Dec 29, 2011
54363_rns_2011-12-29_008efb04-9fa2-464d-ba70-748c1f8e346b.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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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保荐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焦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焦点 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1 年 12 月 29 日通过《关于公司新增设立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所涉及事项,经审慎核查,发表如下 意见:
一、概况
公司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账号为 10353000000484260,目前专户余额为零。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暂未规划用途的超 募资金及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不 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存放募集资金 1 亿元,开户日 期为 2011 年 12 月 27 日,期限 12 个月。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前 述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存单不得质押。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国信证券将根据相关 规定签订募集资金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二、保荐意见
焦点科技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事项符合有关规定,本 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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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郁松 魏宏林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2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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