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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YTA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r 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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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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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 [2017]48460001 号
目 录 ············································································ 1、 鉴证报告 1-2 ················· 2 、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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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 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 Post Code ): 100077 电话( Tel ): +86(10)88095588 传真( Fax ): +86(10)88091190
关于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 [2017]48460001 号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亚达 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 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飞亚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 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 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 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 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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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飞亚达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邢向宗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燕玉嵩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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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 有关规定,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 ﹞ 258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向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此次非公开发行了普通 股( A 股)股票 45,977,011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05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22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599,999,993.55 元,扣除发行费用 17,075,619.9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82,924,373.6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 2015 ) 第 441ZC0652 号《验资报告》验证。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项 目 | 金额(万元) |
|---|---|
|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8,549.98 |
| 减:本年度支付的信息披露费等 | 62.02 |
| 本年募集资金可用余额 | 48,487.96 |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 71.85 |
| 减:募集资金置换 | 6,358.39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31,492.27 |
|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0,7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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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从 2015 年 12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1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分别在 以下五家银行开设了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 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 | 余额(元)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 |||
| 圳上步支行 | 760166368124 | 一般户 | 155,866.88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 |||
| 司深圳市分行 | 44250100003400000276 | 一般户 | 46,766,820.67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 |||
| 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 41005200040016330 | 一般户 | 9,825,886.65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 |||
| 司深圳华强支行 | 4000021719200439314 | 一般户 | 36,711,116.57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 |||
| 圳南新支行 | 337180100100219800 | 一般户 | 233,733.82 |
| 合 计 | — | — | 93,693,424.59 |
( 2 )为方便接受监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飞亚达销售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南支行专门开设了人民币账户用于核算募集资金收 支情况。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账户的余额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余额(元)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 |||
| 司深圳高新南支行 | 44250100018400000257 | 一般户 | 13,118,6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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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为方便接受监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亨吉利世界名表中心有限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园支行专门开设了人民币账户用于核算募集 资金收支情况。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账户的余额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余额(元) |
|---|---|---|---|
| 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科技园支行 | 991902012610212 | 一般户 | 279,513.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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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附表 1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6 年度 | |||
|---|---|---|---|---|---|---|---|---|---|---|
| 编制单位: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58,292.4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492.27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850.68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年度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飞亚达表新品上 市项目 |
否 | 18,000.00 | 18,000.00 |
17,981.66 |
18,000.00 |
100.00% |
3,845.13 | 是 |
否 | |
| 2、飞亚达电子商务 项目 |
否 | 12,000.00 | 12,000.00 |
5,804.22 |
7,017.76 |
58.48% |
2,114.21 | 是 |
否 | |
| 3、飞亚达品牌营销 推广项目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3,350.52 |
8,051.17 |
80.51% |
否 | |||
| 4、技术服务网络建 设项目 |
否 | 5,000.00 | 5,000.00 |
887.97 |
1,313.63 |
26.27% |
207.00 | 是 | 否 | |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3,468.10 |
13,468.12 |
89.79% |
否 | |||
| 合计 | 60,000.00 | 60,000.00 |
31,492.27 |
47,85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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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存在该情况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存在该情况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存在该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存在该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存在该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358.39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专项审核 报告及董事会决议,并经保荐人同意,已于2016年1月20日及2016年1月21日使用 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存在该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存在该情况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存在该情况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存在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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