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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YTA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un 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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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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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 飞亚达B 债券代码:112152 债券简称:12 亚达债 公告编号:2015-016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对外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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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标的名称:暂定为北表表业(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北表表业公 司”)。

 投资金额与比例:公司本次投资金额拟为现金人民币8,000 万元(其中 5,100 万元作为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具体金额以评估公司出具的关于北表表业 公司资产的市场公允估值为准,出资入股后公司占北表表业公司51%的股份,北 京手表厂有限公司占北表表业公司49%的股份。

 风险提示:合作投资设立的公司对市场拓展、营销管理、人员管理等方 面均有较高的要求,公司成立后能否实现公司发展目标,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15 年6 月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对外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在关键零 部件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自主创新和品牌培育的能力,公司董事会授权 经营层与北京手表厂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合作投资成立北表表业(北京)有 限公司。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北京手表厂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7 号2 号楼2410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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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许学军 注册资本:4,230 万元 成立日期:1958 年1 月1 日

经营范围:制造手表、医疗器械、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手表、医疗器械、 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销售;经营本企业所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 企业生产所需零配件、设备、技术的进口业务、从事经贸部批准的其他商品的进 出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业务、批发、零售机电设备、五金。种植花卉、苗 木。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 1、标的名称:北表表业(北京)有限公司(暂定名)

  • 2、经营范围:机械机心制造业务及“北京”、“双菱”品牌业务(拟)

  •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拟)

  • 4、注册地点:北京

5、各方出资比例:

5、各方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00 51%
北京手表厂有限公司 4,900 49%
合计 10,000 100%

注:北京手表厂有限公司以其评估的资产作为出资金额。

四、对外投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北京手表厂有限公司同意将其钟表元器件及机心制造业务、“北京”和“双 菱”品牌及与相关业务团队等资源,分立设立北表表业公司,持有北表表业公司 100%的股份。

2、在分立完成后,本公司拟以现金人民币8,000 万元(其中5,100 万元作 为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投资北表表业公司,具体金额以评估公司出具的关于北表 表业公司资产的市场公允估值为准,出资入股后公司占北表表业公司51%的股 份,北京手表厂有限公司占北表表业公司49%的股份。

3、自本框架协议签署生效后,交易双方即共同配合推进合资工作,履行相 关法律程序和办理注册手续,同时协同推进机心制造和品牌提升业务的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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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经营管理。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15 年1 月27 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国钟表自主品牌建设的指导 意见》,鼓励钟表行业增强自主创新和品牌培育能力,构建以质量品牌为核心的 竞争优势,提高我国钟表行业的国际竞争力。鉴于公司与北京手表厂有限公司均 拥有优质的手表产业资源,本次双方以立足长远、优势互补、互信共赢的原则合 作共同投资成立北表表业公司,完全符合飞亚达公司的“产品+渠道”、全价值链 发展战略的紧迫要求,通过合资掌握手表机心等核心技术,保障自有手表品牌的 机心供应,增强公司在手表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布局,同时重塑 “北京”、“双菱” 等中国传统优秀品牌,丰富公司自有手表品牌的组合,将有助于拓展飞亚达公司 的盈利空间,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2、存在的风险

合作投资设立的公司对市场拓展、营销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均有较高的要

求,公司成立后能否实现公司发展目标,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仅就合作框架进行初步约定,各投资方后续将就合资公司 相关事宜另行订立正式的投资协议书。公司将在后续根据合资公司的投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2、关于公司联合北京手表厂有限公司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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