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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YTA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Feb 2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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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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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 飞亚达B 公告编号: 2013-003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FIYTA HOLDINGS LTD.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
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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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签署日期:2013 年2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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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飞亚达”)发 行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209号文核准,核准 公司发行不超过4亿元的公司债券。
2、飞亚达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 计400万张。
3、经联合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 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前,截至2012年9月30日,发行人母公司报表的资产负债 率为47.38%,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57.89%,均不高于70%。本期债券发行前,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09、2010及2011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0,245.87万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 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5、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前3 年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 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前3 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 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两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 年票面年利率加 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两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两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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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6、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询价区间为4.5%—5.5%,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簿记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 内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3年2月26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 者询价,并根据询价簿记结果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于2013 年2 月27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 报》和《香港商报》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拟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拥有合格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簿记询价方式发行。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 先进行网上申报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将实时确认成交。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 果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本期债券网上预设发行规模为0.4亿元,网下预设发行规模为3.6亿元, 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0%和90%。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根据网上网下的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 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 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9、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 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 行。
10、网上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的认购,按“时间优 先”的原则实时成交。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9”,简称为“12亚达 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 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网上发行代码“101699”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1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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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网下发行仅在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进行。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 承销商)提交《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 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 的整数倍。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和认购价格等具体规定。
14、本公司2012年度业绩预计情况已披露,预计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1,600.37万元。本公司2012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13年3月1 日。本公司承诺,根据目前公司情况所做的合理预计,2012年年报披露后本期债 券仍然符合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 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 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 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 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 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 所上市。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飞亚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 将刊登在2013年2月25日(T-2日)的《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有关本次 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6、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 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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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 券时报》、《香港商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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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飞亚达 |
指 |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债券 | 指 | 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 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
| 本期债券 | 指 |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公司债券 |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发行 |
|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 商证券 |
指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承销团 | 指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保荐人 (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发行首日(T日) | 指 | 即2013 年2 月27 日,本期债券的发行起始日 |
|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指 |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公司债 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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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的名称
本期公司债券的名称为“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公司债 券”。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40,000 万元。
(三)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
本期公司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00 元。
(四)发行价格
本期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期限为5 年(附第3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 权及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六)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前3 年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5.5%,最终票 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前3 年的票面利率固 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 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两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 年票面年利率 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两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两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 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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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 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 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不行 使赎回,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 年、第5 年存续。
(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的公告,将同时发布关于是 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 至100 个基 点,其中一个基点为0.01%。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 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 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 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第 一次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 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 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 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 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十)债券形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公司开 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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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拟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拥有合格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询价簿记方式发行。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 先进行网上申报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将实时确认成交。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 果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十二)回拨机制
本期债券网上预设发行规模为0.4亿元,网下预设发行规模为3.6 亿元,网 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0%和90%。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根据网上网下的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 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 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十三)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四)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中证登深圳分公司A 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2、网下发行:持有中证登深圳分公司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 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发行人在第3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所赎回债券的票 面面值加第3 年利息在第三个计息年度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一起支付。若债券持 有人在第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 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十六)发行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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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为2013 年2 月27 日。
(十七)起息日
本期债券自2013 年2 月27 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2 月 27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八)利息登记日
按照深交所和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 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 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十九)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2 月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十)兑付日
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日为2018 年2 月27 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权,或债券持 有人行使回售权,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 年2 月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十一)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 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十二)担保条款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二十三)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联合信评出具的联合[2012]070 号《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评级报告》正式出具后 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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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五)承销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 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券认购金额不足4 亿元的部分,全部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 的方式购入。
(二十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预计不超过4 亿元(含4 亿元),其中3 亿元用于偿还银 行贷款,其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十七)发行费用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计费用(包括承销和保荐费用、委托管理费用、律师 费、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等)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
(二十八)质押式回购
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 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九)拟上市交易场所
本期公司债券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十)上市安排
本公司2012年度业绩预计情况已披露,预计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1,600.37万元。本公司2012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13年3月1日。 本公司承诺,根据目前公司情况所做的合理预计,2012年年报披露后本期债券仍 然符合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 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 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 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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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 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 市。
(三十一)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税款 由投资者承担。
(三十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安排
1、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交易日 | 发行安排 |
|---|---|
| T-2 2013 年2 月25 日 |
公告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发行公告 |
| T-1 2013 年2 月26 日 |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
| T 2013 年2 月27 日 |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上认购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根据发行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回拨 |
| T+1 前 2013 年2 月28 日前 |
主承销商与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签署《认购协议》 |
| T+2 2013 年3 月1 日 |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在当日17:00 点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 款账户 |
| T+3 2013 年3 月4 日 |
发行结果公告日 网下发行注册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网下认购的注册数据于当 日12: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登记公司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 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5.5%,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保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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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簿记结果在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 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3 年2 月26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 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3 年2 月26 日(T-1 日)下午15:00 前将《飞亚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 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打印发行公告附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 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
(2)每份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 万元(含1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认购 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初始发行规模,保荐人(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3 年2 月26 日(T-1 日)下午15:00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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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填妥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保荐人(主 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
(4)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 文件。
申购传真:010-57601990、010-57601996、021-6840798、0755-82852971
联系电话:010-57601920、021-68407689、010-57601917、010-57601911
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 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 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询价区间范围内确 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3 年2 月27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 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A 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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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4 亿元,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期债券初始发行 规模的比例为10%,即0.4 亿元。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 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 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的期限为1 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2013 年2 月27 日(T 日)深交 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 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本期债券的发行代码为 “101699”,简称为“12 亚达债”。
- 2、发行价格为100 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 申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上 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 满足,深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1 手的必须是1 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A 股证 券账户,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2013 年2 月27 日(T 日)之 前开立深交所A 股证券账户。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 在网上认购日2013 年2 月27 日(T 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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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3 年2 月27 日(T 日)之前(含 当日)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 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和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 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4 亿元,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比 例为90%,即3.6 亿元。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 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 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协议认购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 手(100 万元),超过1,000 手的必须是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 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2013 年2 月27 日(T 日)至2013 年3 月1 日(T+2 日)每日的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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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在登记公司开立A 股证 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发行首日2013 年2 月27 日前开立证券 账户。
2、拟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保荐人(主 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 数量,并向机构投资者签订《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 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拟参与网下认 购的机构投资者应于2013 年2 月26 日(T-1 日)15:00 前将以下材料传真至保 荐人(主承销商)处。
(1)附件中的《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
(2)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3)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六)配售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 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对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进行配售,如遇 到申购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仍将在价格优先原则的基础上,由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决定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配售。
(七)缴款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3 年2 月28 日(T+1 日)前向获得配售的机构 投资者发送《认购协议》,内容包括该机构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 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认购协议》与机构投资者提交的《询价及认 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项须在2013 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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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 日(T+2)日17:00 前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划款时应 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公司债券认购 资金”字样,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银行账户:44201518300052504417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获配有效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向保荐人 (主承销商)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保荐人(主承销 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 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 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20 楼 联系人:曾伟中、张勇 联系电话:0755-86013669 传真号码:0755-83348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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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1层
联系人:汪浩、汪纯冰、赵一凡、简涛、肖华明、张欢欢
联系电话:010-57601920,021-68407689,021-33938900
传 真:010-57601990,021-68407987,0755-82852971
附件: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 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 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基本信息
| 附件: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 请表 |
附件: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 请表 |
附件: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 请表 |
附件: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 请表 |
附件: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 请表 |
|---|---|---|---|---|
|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 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
||||
| 基本信息 | ||||
| 机构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 经办人姓名 | 传真号码 | |||
| 联系电话 | 托管券商席位号 | |||
|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 |||
| 利率询价及认购信息 | ||||
| 3+2年期(询价利率区间4.5%-5.5%) | ||||
| 票面利率(%) | 认购金额(万元) | |||
|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3年2月26日(T-1日)13:00至15:00时之间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传真至 保荐人(主承销商)处。申购传真:010-57601990、010-57601996、021-68407987、0755-82852971,咨询 电话:010-57601920、021-68407689、010-57601917、010-57601911 |
||||
|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 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保荐人 (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保荐人(主承销商)所确 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 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保荐人(主承销商)有 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 |
-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保荐人 (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保荐人(主承销商)所确 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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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保荐人(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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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
表前请仔细阅读)
-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
-
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 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 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
3、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且必须是100万
-
元的整数倍;
-
6、最多可填写5档(含)票面利率及相应的认购金额;
-
7、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
-
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
8、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重复报价视为无效;
-
9、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5%—5.5%。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
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
|---|---|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4.60 | 1,000 |
| 4.80 | 3,000 |
| 5.00 | 5,000 |
| 5.20 | 7,000 |
| 5.40 | 9,000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40%,有效申购金额为9,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40%,但高于或等于5.20%时,有效申购金额7,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20%,但高于或等于5.00%时,有效申购金额5,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00%,但高于或等于4.8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80%,但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10、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 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1、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 章后送达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消。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 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 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10-57601990、010-57601996、021-68407987、0755-8285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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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7601920、021-68407689、010-57601917、010-576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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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之发行人签署页)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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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之主承销商签署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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