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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YTA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Feb 2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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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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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11-010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09 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普通股(A 股)的 5000 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0 年 11 月 29 日以证 监许可[2010]1703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0 年 6 月 11 日以[2010]430 号文《关 于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核准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000 万股的普通股(A 股)。

根据《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预案》,本次非 公开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 告日(2010 年 4 月 13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均价 的 90%,即 12.45 元/股。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本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至发行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 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下列项目投资:


项目名称 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亨吉利名表连锁网络拓展和改造项目 418,250,000.00 410,000,000.00
2 飞亚达表新品上市项目 50,000,000.00 50,000,000.00
3 飞亚达品牌营销推广项目 40,000,000.00 4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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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508,250,000.00 500,000,000.00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相对于拟投入募集资金存在不足,本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 弥补不足部分。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可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 项目的具体投资实施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 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10 年 12 月 9 日,本公司实际收到并存入专户的募集资金计人民币 484,499,984.80 元,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10 日以中瑞岳华验字[2010] 第 318 号验资报告验证在案。截至 2010 年 12 月 10 日止,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情况如 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余 额(人民币元)
1 中国银行深圳北方大厦支行 813800058608097001 394,499,984.80
2 建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44201501100059611166 50,000,000.00
3 深圳发展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11004779888203 40,000,000.00
合 计 484,499,984.80

三、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本公司自 2010 年 4 月 13 日始,截至 2010 年 12 月 10 日止,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已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计人民币 164,703,186.65 元,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以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 2556 号专项审核报告审核在案。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投入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垫付
金额
1 亨吉利名表连锁网
络拓展和改造项目
418,250,000.00 410,000,000.00 158,065,696.21
2 飞亚达表新品上市
项目
50,000,000.00 50,000,000.00 6,637,490.44
3 飞亚达品牌营销推
广项目
40,000,000.00 40,000,000.00 -
合 计 508,250,000.00 500,000,000.00 164,703,18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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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0 年 12 月 29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签订三份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均由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 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经办人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 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支出,除履行上述程序外还需 经公司董事会审批。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储存情况 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余 额(人民币元)
1 中国银行深圳北方大厦支行 813800058608097001 394,427,295.64
2 建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44201501100059611166 50,006,000.00
3 深圳发展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11004779888203 40,004,800.00
合 计 484,438,09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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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亨吉利名表连锁网络拓
展和改造项目
410,000,000.00 410,000,000.00 187,131,518.67 187,131,518.67 45.64%
飞亚达表新品上市项目 50,000,000.00 50,000,000.00 6,637,490.44 6,637,490.44 13.27%
飞亚达品牌营销推广项
40,000,000.00 40,000,00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193,769,009.11 193,769,009.11 38.75%

本公司本年度投入金额中计人民币 164,703,186.65 元系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其余计人民币 29,065,822.46 元系 2010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募集资金项目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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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亨吉利名表连锁网络拓展和改造项目投入共计 人民币 187,131,518.67 元,项目资金共新开 18 家门店,18 家新店销售状态良好, 实现销售收入计人民币 26,661,254.79 元,实现毛利计人民币 5,510,327.37 元。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飞亚达表新品上市项目投入计人民币 6,637,490.44 元,先后于 4 月份应用新机芯推出了凯旋系列、于 9 月份应用自有 专利技术“强化钛”新材料推出了恒昱系列。其中凯旋系列推出 12 款,新恒昱 系列推出 10 款,产销状况良好,实现销售收入计人民币为 10,538,514.54 元,实 现毛利计人民币 6,992,648.23 元。

七、其他

2010 年 12 月 14 日,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 31,230,480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资金计人民币 290,730,975.69 元,存放银行存款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 484,438,095.64 元, 相差计人民币 193,707,119.95 元,相差的原因包括: A 、其中计人民币 164,703,186.65 元系以自有资金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归还至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B、其中计人民币 29,065,822.46 元 系亨吉利名表连锁网络拓展和改造项目于 2010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募集资金项目的支出,由于募集资金专户于本公司开立,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将该等资金划付至深圳市亨吉利世界名表中心有限公 司,2011 年 1 月 25 日,本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该等资金;C、其余计人 民币 61,889.16 元主要系支付的中介机构的费用与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差 额。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待自募集资金中扣减的发行费用计人 民币 1,514,852.57 元。

2011 年 1 月 4 日及 1 月 5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上述的自有资金已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计人民币 164,703,186.65 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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