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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YTA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2

Nov 1,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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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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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互联资讯

**飞亚达A:委托理财

**2002-11-02 06:55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2年10月31日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志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金信托理财的议案》。为了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

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司资产盈利能力,根据公司二○○二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将人民币8000万元委托予新华信托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理财投资,期限一年,该资金信托之手续费支付方式

如下:当信托年净收益小于信托资金额的8%时(含8%),受托人免收手续

费;当信托年净收益超过信托资金额的8%时,则超过部分作为受托人收取

的手续费。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朱根森先生签署有关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信托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信托合同概述

经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

会第三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2年11月1日在深圳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合同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二.合同主体介绍

委托人: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振华

路163号,法定代表人李志正,注册资本24931.8万元,主要从事钟表制造

业务。

受托人: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

69号,法定代表人张小铁,注册资本50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为受托经营

资金、财产信托投资业务,财务、金融中介和咨询业务等。

三.合同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自有暂时闲置资金8000万元委托予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进行运营。该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信托合同签订并交付信托财产之

日起计算时间。若委托人要求,可变更信托期限,但信托期限不得少于一

年。

受托人将发挥信托投资的优势,采用积极、稳健的投资组合等策略,

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受托人同意以收取业绩报酬分成的方式收取手续费:

当信托年净收益小于信托资金额的8%时(含8%),受托人免收手续费;当

信托年净收益超过信托资金额的8%时,则受托人按超过部分的100%收取业

绩提成手续费。

四.本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该资金信托合同的签署,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

产盈利能力,并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但是由于国家宏

观政策发生变化,或经济及社会形势发生逆转而引起的市场波动,对公司

的收益可能有一定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资金信托合同。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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