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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YTA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an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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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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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21-007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 2021 年 1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后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 年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18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关于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18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2021-008》。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8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8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期)(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 不得授予A 股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1 年1 月15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135 名激励对象授予766 万股A 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期)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20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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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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