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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YTA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r 1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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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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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充分行使国家有 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力,对公司依法运作、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等事项进行了持续有效 的监督,现就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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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 年1 月11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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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调整公司2018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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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关于向公司2018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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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 年3 月13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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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公司2018 年度报告》等及摘要,共10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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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 年4 月4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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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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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9 年4 月19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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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等,共2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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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9 年6 月6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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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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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9 年8 月13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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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共4 项议案;
- 7、2019 年10 月16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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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等,共2 项议案。
监事会相关公告信息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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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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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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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工作认真负责,公司的决策科学 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以切实执行;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尽职尽责,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行为, 无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 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 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现状;
3、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采 取了回避表决措施,没有任何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
4、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 年度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 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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