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FIYTA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Oct 31, 2017

53563_rns_2017-10-31_c3d48c4b-65d8-4778-90e7-a4f70de8daac.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经公司 管理层提请,就公司关于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 构的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经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7 年3 月10 日,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6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

公司拟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选聘审计机构具有合理理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2、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和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 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3、本次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外部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 picture [36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03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