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FIYTA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13

Jun 21, 2013

53563_rns_2013-06-21_97325116-7901-4f27-872a-ad1e412f1700.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180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担任贵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顾问,本所指派梁建东律师、王丽平律 师进行现场见证,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法律事宜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国 家法律、法规、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及贵公司《公司章程》对本次会议的召 开、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议案审议情况,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相关事宜和法律问题进行审查,并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将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贵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会议召开二 十日以前在2013 年6 月1 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 登《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公 告的方式通知了各股东,并对董事会提出的所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内 容进行了披露。

2、本次股东大会于2013 年6 月21 日下午14 时在飞亚达科技大厦19 楼 会议室召开。董事长赖伟宣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各项议程。本 次会议时间、地点、审议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经审查,贵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B 座 03 层 电话:0755-36990888 传真:0755-33599200

==> picture [180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规则》、《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二、关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 人,代表股权数16416455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1.80%,其中A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 人, 代表A 股股份 1629824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0%;B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4 人, 代表B 股股份11821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经验证,上述人员均为所公告 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并持有《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身份证 明,其出席会议资格合法有效。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其他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 共6 人出席或列席会议。

经验证,上述出席会议参与投票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有权对本次会议 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关于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的审查,证实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和表决,并按照《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 股东对表决结果未提出异议。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议案:

  • 1、《公司2012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64164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 2、《董事会2012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64164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 3、《监事会2012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64164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B 座 03 层 电话:0755-36990888 传真:0755-33599200

==> picture [180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 4、《公司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164164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 5、《关于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4164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 6、《关于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情况的议案》

  •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股

  • 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为162977327 股。同意 1187229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 7、《关于支付2012 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公司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164117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 ;

  • 反对 4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弃权 0 股。

  • 8、《关于申请2013 年银行总授信额度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164164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 9、《关于申请2013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1640617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 ;

  • 反对 10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0 股。

  • 10、 《关于公司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164164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 11、《 独立董事2012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64164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B 座 03 层 电话:0755-36990888 传真:0755-33599200

==> picture [180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全部11 项议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列议案以外的新议案,也未出现对议 案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均自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印章之日起 生效。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B 座 03 层 电话:0755-36990888 传真:0755-33599200

==> picture [180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页无正文,为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之签署页)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梁建东

王丽平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B 座 03 层 电话:0755-36990888 传真:0755-3359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