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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irst Insurance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May 12, 2026

52208_rns_2026-05-12_5085097e-237a-4fad-9074-3eb037ea6c61.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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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74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理人華南水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 2718-6425
網址:http://agency.entrust.com.tw/
證券代號:2852

※股票發還時間:

星期一~星期五

上卡8:30~下午4:30止

(週休二日制)

「本股票代理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股票表與股票發還之合併處銀行為基礎自行情,請發資科股取消分成自行代交之保存期限保存;當事人如執行股相關權利,請就由本股票代理部。」

img-0.jpeg

國內郵局

台北郵局許可證台北字第1900號

國內郵局

(本資料不得轉送股股票,應拆除品交付郵寄)
郵局刊登有任何,應作任何交付郵寄。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許可證碼持有第0001號
依業公司條件,電話:(02)2001-4648

股東 台啓

墨保特算所「股東e票通」電子股票網址:https://www.stocknote.com.tw/

股東會紀念品出領須知:

  1. 紀念品名稱:為被害予寄。(紀念品數量如有不足時,得以等值商品替代之)
  2. 曾股東知銘參加股東會會,發於188年60月27日股東會會議時段支票領領取。
  3. 曾股東知不克股東參加股東會,可於188年60月24日起至189年00月27日止,發還時刻內(上卡九點至下午四點止,午刻共寄票還)及華南水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理部出領(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子股票股東者同前通期照及時刻內出領。
  4. 紀念品恐不接郵寄方式,股東會恍恐不補發。

股東常會通知請即新聞,如無法投遞請即退回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〇八年股東常會親自出席卡此致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代理人為股東,代理人請以地址:

股東:代理人

股東:代理人

股東戶號:

持有股數:

股東戶名:

股東通訊地址: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通訊地址:

出席編號:

核權

承繼:不隨意到卡

股東會之信

股東資料卡

股東會之信

股東資料卡

股東會之信

股東資料卡

股東會之信

股東資料卡

股東會之信

股東資料卡

股東會之信

股東資料卡


10574

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五十四號四樓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理人

徐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理部

股票
股份
股份:
股票:

註:如為簽名,敬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〇八年股東常會委託書 | 二〇八年
業發保五
止撥結業
定違規允
付法所,
撥取積積
金冊舉辦
保及其使
證明照
利委證券
股利權利
之業務,
備可,
表參懇親
託附高士
業具給公
證予士
為事條三
,請報名
與票 | 委託人(股東) | | 總計
股本八十八
股本八十八 |
| --- | --- | --- | --- | --- |
| | | 股東戶號 | 持有股數 | 盈資或簽名 |
| 一、核委託
者:須由委託人被告遞寫,不得以盈資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此舉本公司108年6月27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結構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含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有違者,視為對各項議案表示承認或警戒:
1. 本公司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 本公司107年度盈餘分配案。
3. 本公司107年度股利分派案。
4. 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5. 本公司董事改造案。
二、本股東未於證明☑內有違股權範圍或同時有違者,視為含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提供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含權委託,代理人應依證明(二)之結構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含權處理之。
四、請經此專證(或此專簽利予)寄交代理人收稅,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惟此一會期)。
此 稅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經權日期 年 月 日 | 1. ☐承認2. ☐及利3. ☐重權
1. ☐警戒2. ☐及利3. ☐重權
1. ☐警戒2. ☐及利3. ☐重權
1. ☐警戒2. ☐及利3. ☐重權 | 股東戶號 | 持有股數 | 盈資或簽名 |
| | 2. ☐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有違者,視為對各項議案表示承認或警戒:
1. ☐承認2. ☐及利3. ☐重權
1. ☐警戒2. ☐及利3. ☐重權 | 股東戶號 | | |
| | 3. ☐代理人 | 股東戶號 | | |
| | 4. ☐代理人 | 股東戶號 | | |
| | 5. ☐代理人 | 股東戶號 | | |

股东场所及人員簽章處: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〇八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

一、核訂於108年6月27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整(受理股東報到時間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城路同開會城路。),股份北市志者東路二段歸屬地下一樓自訴中心第一會議數目因108年股東常會,議程如下:(一)報告事項:1. 本公司107年度營業報告。2. 本公司107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3. 本公司107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報告。(二)承認事項:本公司107年度出資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三)討論事項:1. 本公司107年度盈餘分配案。2. 本公司107年度股利分派案。3. 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四)選舉事項:本公司董事改造案。(五)臨時動議。
二、一〇七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本公司108年3月26日董事會通過報議,自一〇七年度業務及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147,576,254元,每股配發現含股利新台幣0.49元,視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結構董事會另訂除志基準日辦理發放。
三、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8年4月29日起至108年6月27日止停止股票總戶,有關本次股東會之目集事由,主要內容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址:http://www.twoc.com.tw),踊跃:「基本資料/電子書/年報及股東會核關資料」。
四、本次應還董事13人(含國立董事3人),董事候選人名單為存放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正遠,建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正宏。李正雄,建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大慶,主峰建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建一。李存放,吉林日電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杜啓禪。李昭英,李正澤,黃清傳;國立董事候選人名單為吕瑞東,林瑞安及林彥梅;查詢具帶經歷等核關資料,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查詢(網址:http://www.twoc.com.tw),「重大訣志與公告…公告查詢…公告積難」,請點選「擬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股事核關公告(上市繳及將繳公司)」。
五、除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外,時站通道,並隨附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所統,及參 查照撤冗此庫。 查股東如親自此庫時,請於「親自此庫中」上簽名或盈章後,於開會當日辦理報到即可(親自出庫者免再寄回),若委託代理人此庫時,請須具第三聯委託書發第二聯出庫簽到中後全聯超臺寄回,並請於開會五日以前通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筆南水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視經該部於此庫簽到市內如盈登記章後仍寄交 查股東或 查股東代理人收稅,以憑此庫股東會。
六、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08年5月27日前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務揭露於繳基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變入繳基會網站(網址:http://free.sfl.org.tw)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七、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08年5月28日至108年6月24日止,請逕發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依相關說明條件之(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八、本公司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九、參加股東會者請獲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驗。
十、敬請 查照辦理為待。
此稅
查股東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歐啓

委託書使用須知

一、股東親自此庫者,不得以另一部分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親自此庫平均盈資者,視為親自此庫,儘管託書出租者及付租求人經營后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租。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股东人及受託代理人,依「公開發行公司此庫股東會後所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三、應還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所統,且一股東以此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四、股東接受他人股东委託書前,應請股东人提供股東委託書之資格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各者公司業務之股东人資格及廣告資料,如實瞭解股东人與親自持股還僱人之會資資料及股东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五、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六、股东人如為訂託事者,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七、股東,股东人及受託代理人應於此庫股東會時總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八、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填寫股东人及受託代理人姓名;但訂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提供股东人身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提供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盈資方式代替。
九、委託書通道公司後,股東或親自此庫股東會或改以資格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資格內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還與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此庫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十、違反委託書使用規則,其代理之表決權不予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