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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e Made Microelectronics Group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Jun 2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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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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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0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集晶(香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63,263,73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4.59% )的股东集晶(香港) 有限公司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513,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 ) , 其中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进行,且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 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集晶(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晶香港”“本机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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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集晶香港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集晶香港 | 63,263,737.00 | 44.59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内容
-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上市后公司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上述股东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8,513,400股(若 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将进行相应调 整),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连续90个自然日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连续90个自然日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上述股东的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拟减持股数占该股东总持股比例(%) |
|---|---|---|---|
| 集晶香港 | 8,513,400.00 | 6.00 | 13.46 |
-
4、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5、减持期间: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
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将 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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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发行价。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股东集晶香港承诺:
公司股东集晶(香港)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及相关未履行承诺的约束 措施
公司集晶香港承诺:
(1)本机构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机构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 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 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3)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机构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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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除外;
(5)本机构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二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本机构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0%(若发行人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 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6)若本机构未履行上述承诺,本机构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 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若本机构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 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机构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 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机构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机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集晶香港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 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集晶香港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并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集晶香港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集晶香港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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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 1、集晶香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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