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FESCO GROUP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Sep 13, 2017

57064_rns_2017-09-13_5626a8a8-0064-4323-93f6-23e11ac2f3e5.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 picture [95 x 7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17 年9 月21 日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股 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同时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 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安排依次进行发言,临时需要发言 的股东,经主持人同意后可进行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 过五分钟。

五、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 东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 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 “√”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 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参加监票,对投 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七、公司聘请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为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静音或关闭状 态。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
时间
现场会议 2017 年9 月21 日(星期四)14:00 2017 年9 月21 日(星期四)14:00 2017 年9 月21 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 年9 月21 日至2017 年9 月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会议投票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王禄征先生 会议法律见证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
会议议程 一、会议签到
二、会议开始
核对、宣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人数及代表股权数
三、宣读本次会议议案:
《关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增加向本公司之全资子公
司北京国盛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各位股东就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五、宣布表决结果
六、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大会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宣布会议结束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材料

关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增加向本公司之 全资子公司北京国盛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经营管理需要,拓宽公司资金来源渠道,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拟在第八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7-015、临2017-016 公告)审议通过的北京国盛兴业投资有限 公司通过北京银行取得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1 亿元额 度内(含1 亿元)委托贷款的基础上增加2 亿元以内(含2 亿元) 委托贷款额度。两次累计取得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3 亿元额度内(含3 亿元)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可分次办理,期限为自资金实际到款之日起 1 年, 到期后根据双方资金情况,可展期一年。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存 款利率上浮40%后为资金的年化贷款利率,对该项委托贷款无相 应抵押或担保,委托贷款发生的手续费由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 发公司承担。

上述增加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祖国丹先生、邰武淳先生、刘友庆女士

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关联 董事王禄征先生回避表决。并于2017 年9 月2 日在《中国证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 公司第八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增 加接受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7-018、临2017-019 公告)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