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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SCO GROUP CO., 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0
Oct 3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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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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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61 公司简称:北京城乡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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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
1.3 公司负责人王禄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宏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彦清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
|
| 总资产 | 3,254,563,098.57 | 3,501,003,109.08 |
-7.0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29,455,773.98 | 2,341,354,338.26 |
-4.78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 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 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939,772.75 | 3,313,844.68 |
773.30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 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 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营业收入 | 506,074,615.96 | 1,501,228,387.22 |
-66.2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5,562,465.30 | 10,476,442.98 |
-1,107.6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0,551,350.05 | 7,164,882.58 |
-1,642.9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61 | 0.45 |
减少5.06 个百分点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32 | 0.0331 |
-1,106.6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32 | 0.0331 |
-1,10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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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金额 (7-9 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1-9 月)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8,848.47 | -87,910.75 | 处置长期资产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
3,060,211.78 | 6,257,317.72 | 住宅商业锅炉房煤改气 项目272,418.36 元;增 值税减免783,479.06 元;残疾人岗位补贴 63,270.83 元;职业技能 提升行动专项补贴 9,108.00 元;稳岗补贴 629,402.29 元;大型商 场疫情奖励资金 760,000.00 元;临时性 岗位补贴118,580.00 元;产业政策扶持优质企 业发展资金310,000.00 元;2019 年中小企业发 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 180,000.00 元;文化科 技园基础改造补贴 571,428.57 元;疫情期 间减免中小微企业 2 月 份房租补助资金 1,277,024.36 元;节能 减排项目资金 762,200.00 元;利息补 贴520,406.25 元。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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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 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 |
1,043,449.12 | -1,253,892.64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
572,412.93 | 1,040,762.9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损益项目 |
12,685.27 | 21,086.31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2,228.32 | -691,600.74 | |
| 所得税影响额 | -613,350.42 | -296,878.06 | |
| 合计 | 3,964,331.89 | 4,988,884.75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
| 单位:股 | |
| 股东总数(户) | 15,970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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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全称) |
期末持股数 量 |
期末持股数 量 |
比例(%) | 持有有 限售条 件股份 数量 |
持有有 限售条 件股份 数量 |
质押或冻结 情况 |
质押或冻结 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108,452,397 | 34.23 | 无 | 国有法人 | ||||
| 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4,698,900 | 1.48 | 无 | 其他 | ||||
| 吴建星 | 3,940,001 | 1.24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 林美女 | 2,268,100 | 0.72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 赵娟 | 2,030,000 | 0.64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 卫晓岩 | 2,000,050 | 0.63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 吴亚军 | 1,980,380 | 0.63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 王万奎 | 1,846,600 | 0.58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 刘元涛 | 1,831,300 | 0.58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 王文星 | 1,696,600 | 0.54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108,452,397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452,397 | |||||
| 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4,698,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98,900 | |||||
| 吴建星 | 3,940,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3,940,001 | |||||
| 林美女 | 2,268,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68,100 | |||||
| 赵娟 | 2,0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30,000 | |||||
| 卫晓岩 | 2,000,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50 | |||||
| 吴亚军 | 1,980,3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80,380 | |||||
| 王万奎 | 1,84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6,600 | |||||
| 刘元涛 | 1,831,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31,300 | |||||
| 王文星 | 1,69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6,60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未知这十 家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1.1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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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 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我公司于2020 年1 月1 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本公司与特定供应商采用联营模式进行合作,根据新收入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应 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 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 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 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 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公司的联营模式是指百货企业与供应商的合作经营方式。即供应商提供商品在百货企业指定 区域设立品牌专柜由公司营业员及供应商的销售人员共同负责销售。在商品尚未售出的情况下, 该商品仍属供应商所有,百货企业不承担该商品的跌价损失及其他风险。公司目前采用联营模式 经营所涉及的品类主要有服装、运动、鞋帽、针织、内衣、寝具、箱包、家居用品、玩具、化妆、 珠宝、钟表、食品、家电等。在原收入准则下,公司按照对最终顾客的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 收入(即“总额法”)。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公司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 额(即“净额法”)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公司部分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产生一定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 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新旧准则下收入指标对比: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报告期(1-9 月) | 上年同期(1-9)月 | 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
|---|---|---|---|---|---|
| 新准则 | 营业收入 | 506,074,615.96 | 1,501,228,387.22 | -995,153,771.26 | -66.29 |
| 营业成本 | 248,354,344.09 | 1,046,933,282.13 | -798,578,938.04 | -76.28 | |
| 旧准则 | 营业收入 | 891,114,131.02 | 1,501,228,387.22 | -610,114,256.20 | -40.64 |
| 营业成本 | 633,393,859.15 | 1,046,933,282.13 | -413,539,422.98 | -3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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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 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 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 (2020 年1 月1 日) |
|---|---|---|
|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与提 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剩余部分的预收款项调整至“其他应付款”;将 与客户奖励积分相关的“递延收益” 重分类至“合 同负债”。 |
合同负债 | 145,980,596.69 |
| 预收款项 | -137,253,421.03 | |
| 其他应付款 | 18,399,179.79 | |
| 递延收益 | -27,126,355.45 |
3.1.2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6,996,935.51 元,较上年年末余额下降30.33%,主要是由 于本期子公司华文兴盛收回物业费和租金以及子公司新华旅游收回团款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4,862,224.83 元,较上年年末余额下降40.64%,主要是由 于本期子公司新华旅游预付团款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9,160,284.99 元,较上年年末余额下降89.96%,主要是 本期母公司收回售房款押金所致。
(4)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人民币0.00 元,较上年年末余额减少100%,主要是本期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预收款项确认和列报发生变更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4,075,553.68 元,较上年年末余额下降51.00%,主要是本 期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商贸业客流量剧降,旅游业订单取消,物业响应政策要求减轻中小微企 业租金导致收入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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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40,726,054.72 元,为新增项目,主要是本期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项目确认和列报发生变更所致。
(7)应付债券期末余额为人民币0.00 元,较上年年末余额下降100%,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 债券到期,支付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债券本金影响所致。
(8)递延收益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2,023,489.73 元,较上年年末余额下降69.94%,主要是本 期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递延收益中客户奖励积分的确认和 列报发生变更所致。
(9)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506,074,615.96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6.29%,主要是自 2020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准则按净额法确认联营收入及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商贸 业客流量剧降,销售大幅下滑,旅游业订单取消,业务停滞,物业响应政策要求减轻中小微企业 租金共同影响所致。
(10)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248,354,344.09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6.28%,主要是自 2020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准则按净额法确认联营成本及本期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 收入下降导致成本下降共同影响所致。
(11)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20,645,631.20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3.13%,主要是 上期子公司国盛兴业土地增值税决算调整影响所致。
(12)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6,278,404.03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5.32%,主要是本期 母公司收到疫情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2 月份房租补助资金、子公司国盛兴业收到大型商场疫情奖 励资金和子公司一一八超市收到节能减排项目资金共同影响所致。
(13)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30,689.68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36%,主要是母公司 收到首旅酒店2019 年度分红较上期减少所致。
(1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253,892.64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4.58%, 主要是本期母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所致。
(15)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23,134.77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0.88%,主要是 本期母公司收回售房款押金影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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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32,071.37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9.55%,主要是 本期子公司一一八超市闭店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及上期母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共同影响所致。
(17)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298,097.68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07%,主要是本 期子公司国盛兴业收到违约金影响所致。
(18)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313,174.15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1.97%,主要是上期 子公司支付罚款和违约金所致。
(19)利润总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12,344,217.34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8.28%,主要是 新冠疫情对企业经营造成一定影响,本公司的利润总额也受到影响所致。
(20)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381,633.08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0.85%,主要是 新冠疫情对企业经营造成一定影响,本公司的利润总额也受到影响所致。
(21)净利润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10,962,584.26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85.66%,主要是新 冠疫情对企业经营造成一定影响,本公司的净利润也受到影响所致。
(2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05,562,465.30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107.62%,主要是新冠疫情对企业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也受到影响所 致。
(23)少数股东损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5,400,118.96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8.07%,主要 是新冠疫情对企业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少数股东损益也受到影响所致。
(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28,939,772.75 元,较上年同期发 生额增加773.30%,主要由于上期子公司国盛兴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支付的各项税费影响所致。
(2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61,135,143.77 元,较上年同期发 生额增加219.82%,主要本期母公司收回售房款押金及城乡华懋分公司装修改造、大兴基地改造项 目支付工程款已竣工,减少相关款项支付共同影响所致。
(2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24,365,386.86 元,较上年同期发 生额减少89.61%,主要是上期子公司城乡时代收到少数股东投资款以及本期母公司取得借款减少 共同影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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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9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商贸业客流量剧降,销售大幅下滑,旅游、酒店等业务受 影响较大幅下降,从而造成公司2020年1-3季度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较大,虽然2020年9 月公司已单月转亏损为盈利,但累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亏损。2020年4季度公司 将会全力补救疫情所带来的损失。
预测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 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名称[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禄征 日期 2020 年10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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