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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SCO GROUP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1

Mar 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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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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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总经理工作和经营管理层工作程序,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条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实行有效管理,总 经理应定期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汇报公司经营情况。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四条 本公司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 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 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掌握国家有关 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 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 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 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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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 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 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本公司总经理;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的总经理。

第七条 公司解聘总经理,应在解聘前提出解聘意向和理由,经 董事会同意后决定解聘。

第二章 主要职责

第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

  •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

  • 负责管理人员;

    •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九)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九条 副总经理的主要职权:

  • (一) 向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工作;

  • (二) 负责管理所分工的部门的工作,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

  • 关的业务文件;

    • (三) 总经理不在或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副总经理受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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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委托或者在董事会授权后,代总经理履行职权。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 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可邀请其他适当人员参加。

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的,应指定一位副总经理代其主持会 议。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处理公司日常的各项经营及管理工作, 检查、督促并协调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制订下一步工作 计划,保证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有明确的议事内容和议题。总经理办 公会应至少提前一天由总经理办公室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通知应 包括:会议时间与地点;参加会议人员;会议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等内容。

第十三条 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和保 存。会议纪要印发范围:呈报公司董事长,主送公司经理层成员及其 他高管人员。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改。 第十五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本细则如有与公司章程规定相冲突之处,以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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