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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SCO GROUP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8
Mar 2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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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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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 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三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 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由公司安排 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由公司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记录,必 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 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它相关资 料。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 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 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 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中和正式披露前,独立董事负有保密 职责和义务。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 况,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发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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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
通,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工作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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