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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SCO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Sep 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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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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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城乡 编号:临2017—019 债券代码:122387 债券简称:15 城乡01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增加接受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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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全 资子公司北京国盛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兴业”)拟通过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增加取得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 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郊旅”)2亿元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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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八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
一、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拓宽公司资金来源渠道,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第 八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7-015、临2017-016公告)已审议 通过“国盛兴业”通过北京银行取得“北京郊旅”1亿元额度内(含1亿元)委托贷款, 经公司与“北京郊旅”协商,本次拟通过北京银行增加取得“北京郊旅”2亿元额度内 (含2亿元)委托贷款,两次累计取得“北京郊旅”3亿元额度内(含3亿元)委托贷款。可 分次办理,期限为自资金实际到款之日起 1 年,到期后根据双方资金情况,可展期一 年。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上浮40%后为资金的年化贷款利率,公司对该项委托 贷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委托贷款发生的手续费由“北京郊旅”承担。
2017 年8 月3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增加向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国盛兴业投资有限公 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禄征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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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长王禄征先生担任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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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标的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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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郊旅”拟向“国盛兴业”增加提供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累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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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3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
2、定价原则
该项委托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上浮40%,公司对该项委托贷款无相应抵押 或担保,委托贷款发生的手续费由“北京郊旅”承担。
- 3、委托贷款期限
该项委托贷款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资金实际到款之日起1年,到期后根据双方资金情 况,可展期一年。
四、该项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北京郊旅”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拓宽了公司资金来源渠道,满足了公司业务
开展的需求。贷款利率符合市场行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7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应当参加会议董事7人, 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关于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增加向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国盛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禄征先生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增加接受“北京郊旅”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因正常的 经营所必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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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和
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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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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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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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八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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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前认可独立董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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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9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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