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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SCO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Feb 2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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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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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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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 2013 )第 110ZA0370 号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城乡公司”)委 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北京城乡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2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 2013 )第 110ZA0474 号标准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 2003 ) 56 号文)的要求,北京城乡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北京城乡贸易 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北京城乡公司 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北京城乡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 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北京城乡公司实施于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 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 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12 年度北京城乡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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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项说明仅供北京城乡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