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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SOON TECHNOLOGIE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Apr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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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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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11页
三、附件...第12-15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2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3页
(三)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4—15页
上海市海淀区海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06年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cd.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浙26GBYAYFD8
关凭
地址:杭州市桃江路1366号
Add: 1366 Qianjiang Road, Hangzhou, China
网址:www.pccpa.cn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2-394号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曙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曙高科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华曙高科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华曙高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曙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诚信 公正 务实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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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曙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曙高科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佐华 军郑印生
中国注册会计师:邓赞煌 焦邓印培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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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432,25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66元,共计募集资金1,104,583,864.98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含增值税)60,752,112.5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43,831,752.41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3,936,165.87元,加上承销及保荐费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3,438,798.82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23,334,385.3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11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 43050186363600000187 | 32,940.50 | 655.87 | 增材制造设备扩产项目资金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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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 备注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侯家塘支行 | 431405888013002015866 | 35,937.83 | 4,904.87 | 超募账户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新支行 | 731903742110509 | 5,069.63 | 264.99 | 增材制造技术创新(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资金专户 |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月湖支行[注] | 800000195783000008 | 28,385.48 | 研发总部及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资金专户 | |
| 湖南银行东塘支行[注] | 81210211000000926 | 4,949.47 | 研发总部及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资金专户 | |
| 合计 | 102,333.44 | 10,775.20 |
[注]2024 年 10 月 25 日,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曙高科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华曙高科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事项,将募投项目“公司研发总部及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00000195783000008,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月湖支行),变更为公司在湖南银行东塘支行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210211000000926),项目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后,原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月湖支行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原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失效。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变更项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5 日,华曙高科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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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增材制造设备扩产项目”“增材制造技术创新(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和“研发总部及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将“研发总部及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中的投资金额3,530.84万元、“增材制造技术创新(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中的投资金额2,690.32万元,合计投资金额6,221.16万元统一调整至“增材制造设备扩产项目”中,该次变更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6.08%。
(二)变更原因
- “增材制造设备扩产项目”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增材制造设备扩产项目”及“研发总部及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用地同属一片区域,均于2022年立项并启动规划建设周期,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4月,导致项目立项与实际资金到位之间存在较长的时间差。鉴于未来增材制造产业化应用需求的综合考虑,“增材制造设备扩产项目”实际建造的厂房及配套设施的实际建设成本及采购成本,相较项目立项时的预估成本出现显著提升,因此需相应调增建设投资金额。
- “研发总部及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 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研发总部及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中的研发总部大楼及配套设施的实际建设投资亦高于立项时的预期,公司决定适当减少部分研发投入费用,转而增加建设投资,以优先保障研发总部大楼建设完成,增加研发场地,为后续研究项目的实施推进提供可靠的场地设施保障。公司开展研发项目需与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及下游产业化应用需求相匹配,研发周期较长,公司将结合实际资金使用需求有序进行研发投入,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予以补足,后续也将持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研发投入,以保障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
- “增材制造技术创新(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 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原因
根据公司目前发展现状及未来业务规划,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施轻重缓急等情况,优化募集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增材制造设备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以期尽快投产形成收入,故调减“增材制造技术创新(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公司开展前沿研究与国际接轨,为日后更广泛的3D打印多行业多领域应用进行技术储备,从前端的前沿研究到产业化应用需要经历较长的验证周期,公司将整合资源配置,根据下游应用市场需求和实际资金使用需求,优化研发成本管理有序开展在研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予以补足,该项目结项后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持续投入前沿研究。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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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 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实际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2) | 差异金额 (3) = (2) - (1) | 差异原因 |
|---|---|---|---|---|---|---|
| 1 | 增材制造设备扩产项目 | 32,940.50 | 39,161.66 | 39,061.68 | -99.98 | 项目已建成或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使用资金主要系部分工程及设备款尚未达到合同付款节点 |
| 2 | 研发总部及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 | 28,385.48 | 24,854.64 | 20,687.19 | -4,167.45 | |
| 3 | 增材制造技术创新(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 | 5,069.63 | 2,379.31 | 2,209.78 | -169.53 | |
| 4 | 超募 | 35,937.83 | 32,000.00 | -3,937.83 | 因公司尚未履行内部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暂未投入 | |
| 合 计 | 66,395.61 | 102,333.44 | 93,958.65 | -8,374.79 |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总部及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和增材制造技术创新(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系公司为拓展研发能力而实施,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超募资金,无募集资金效益指标,不涉及效益测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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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4月25日,华曙高科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3月19日,华曙高科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3,937.83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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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775.20万元(含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尚未全部使用完毕,主要系部分工程设备款尚未达到合同付款节点以及超募资金尚未完成内部决策及信息披露审批程序,暂未投入。后续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按计划投入承诺募投项目。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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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102,333.44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3,958.6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221.16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08% | 2023年:27,591.57 |
| 2024年:45,041.17 | |
| 2025年:21,325.91 | |
| 投资项目 | |
| (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 |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 增材制造设备扩产项目 |
| 2 | 研发总部及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 |
| 3 | 增材制造技术创新(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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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超募 | 35,937.83 | 32,000.00 | 35,937.83 | 32,000.00 | -3,937.83 | 不适用 | |||
|---|---|---|---|---|---|---|---|---|---|---|
| 合 计 | 66,395.61 | 102,333.44 | 93,958.65 | 66,395.61 | 102,333.44 | 93,958.65 | -8,37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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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南华晓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预计收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累计承诺收益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 1 | 增材制造设备扩产项目 | 70.7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472.47 | 5,472.4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402.36 | 6,402.36 | 是 |
| 2 | 研发总部及产业化应用中心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 | 增材制造技术创新(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4 | 超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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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5793421213 (1/3)
营业执照
(副本)

日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
名 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钟建国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输出保险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税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秘书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接依法保险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额 壹亿软件染信仓拾伍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1年07月18日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登记机关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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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证书序号 0019886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主任会计师:
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33000001
批准执业文号:浙财会〔2011〕25号
批准执业日期:1998年11月21日设立,2011年6月28日停止
说明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凭证。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发证机关:
2024 年 12 月 20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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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00020089
证书编号:
No. of Certificate
邮政注册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发证日期:
Date of Issuance
2004 06 17
号月日
华度检验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此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本复印件仅供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2026)2-394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郑生军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该用于工具不符合白外传。
图

证书编号:
No. of Certificate
330000010478
批准注册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度证日期:
Date of Issuance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年 月 日
2018年 12月 11日
年度检验资料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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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邓梦婕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应用无效利于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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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