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EXPLOSIVE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pr 8, 2016
54154_rns_2016-04-08_7dab9048-2e12-4a90-b6b4-758ce7cc628d.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6-012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铁民爆公司在银行的授信提供反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中铁物资集团铁建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2015 年10 月更 名为中铁民爆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民爆公司)系本公 司与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物资集团)于2006 年5 月在北京联合设立的民爆器材专营公司,现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本公司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40%,中铁物资集团占 该公司注册资本的60%。
2015 年,公司按照股东投资比例为中铁民爆公司在银行 11.3 亿元授信向中铁物资集团提供40%责任的反担保,确保了中 铁民爆公司及时从银行筹措了经营所需资金,促进了中铁民爆公 司的经营发展。目前,中铁民爆公司向银行申请11.3 亿元授信 已经到期。为完成2016 年度经营计划目标,保证流动资金周转 与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中铁民爆公司再次向银行申请7.5 亿元 授信额度。银行需要提供担保,由于中铁民爆公司自身没有担保 能力,该公司股东会同意由股东按照股东投资比例提供担保,即 中铁物资集团承担7.5 亿元银行授信60%的担保责任,本公司承 担40%担保责任。
鉴于中铁物资集团、中铁民爆公司注册地都在北京,为便于 银行授信,中铁物资集团在北京属地银行为中铁民爆公司提供 7.5 亿元银行授信的100%担保,应中铁物资集团的要求,按照同 股同权同责的原则,本公司拟按股东投资比例为中铁民爆公司在 银行7.5 亿元授信向中铁物资集团提供40%责任的反担保。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次反担保议案已提交公司于2016 年4 月7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反担保额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反担保对象及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反担保对象:中铁民爆公司基本情况:
1、中铁民爆物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
法定代表人:范玉峰
经营范围:销售金属矿石、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文化用品、日 用品、汽车零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 学品)、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技 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 程设备;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 售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原材料(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证有效期至2018 年12 月06 日)。
2、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中铁民爆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总 资产47162.55 万元,净资产12807.91 万元,2015 年实现净利 润2302.05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中铁民爆公司系公司参股40%的子公司。
(二)担保方: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金跃良
经营范围:铁道建筑系统内汽油、煤油、柴油,大型物件运 输。 招投标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 售黄金制品、白银制品、非金属矿石及制品、金属矿石(粉)、 金属材料、石油制品(专项许可项目除外)、沥青、焦炭、煤炭 (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建筑材料、机 械设备、五金、交电、有色金属、轮胎、橡胶、化工原料及产品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燃料油、谷物、豆、 薯类、日用品;仓储服务;包装服务;工程信息咨询;机械设备、 器材租赁;出租办公用房;废旧金属与非金属制品的回收及批发 (不含危险废物);货运代理;投资及资产管理。(中铁物资集团 基本情况资料来源于 北京工商 e 网通服务平台信息报告公示系 统)。
-
2、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中铁物资集团主要财务数据:总 资产1975177.5 万元,净资产101,95.2 万元(数据来源于中国 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报)。
-
3、中铁物资集团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反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
1、担保方:中铁物资集团
-
2、被担保方:中铁民爆公司
-
3、反担保方式:保证
-
4、反担保金额:本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承担7.5 亿元银行 授信40%(3 亿元)的担保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参股子公司中铁民爆公司向银行申请7.5 亿元授信 额度,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以及促进 业务发展。中铁民爆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经营状况良 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反担保的风险处 于可控制范围内,同意提交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反担保金额为7.5 亿元人民币的40%即人民币3 亿元, 占公司2015 年经审计净资产(201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的13.0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审议批准的对外 担保额度累计为3 亿元(2015 年反担保的4.52 亿元已经履行完 毕担保责任,不计入累计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 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的情形。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股东投资比例提供反担保,有利于中铁民爆公司积 极筹措经营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中铁民爆公司 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反担保不会给公司带 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拟提供的反担保及履行 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 公司按照股东投资比例为中铁民爆公司在银行7.5 亿元授信向 中铁物资集团提供40%(即3 亿元)责任的反担保,并同意将上 述反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 picture [419 x 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〇一六年四月九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