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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SIVE CO.,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6

Mar 27, 2026

54154_rns_2026-03-27_e967e2eb-c5db-4302-820f-e576152081e3.PDF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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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办法修改条款对比表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八条薪酬结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年度薪酬、任
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构成。其中年度薪酬包
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专项奖励。公司可
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逐步完善员工持
股、虚拟股权、超额利润分享等中长期激励。
第八条薪酬结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任
期激励收入和其他中长期激励收入。
第十条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浮动
收入,根据年度业绩目标、承担的退出风险、
考核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与公司和个人年
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双挂钩”。
第十条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浮动收入,体现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贡献,包括目标绩效年薪和
专项奖励。
(一)目标绩效年薪根据年度业绩目标、承担的
退出风险、考核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与公司和个人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双挂钩”。目标绩效年薪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薪酬(基本年薪+目标绩效年薪)
的60%。
第十二条任期激励
任期激励是高级管理人员与任期经营
业绩、价值贡献挂钩的浮动收入,根据任期
业绩目标、考核结果等确定,与公司和个人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双挂钩”。高级管
理人员任期激励一般不得超过个人任期内
年薪总水平的30%,超过的按年薪总水平的
30%予以兑现;对于作出突出业绩、重大贡
献的,根据价值创造度,可适当提高比例。
第十一条任期激励收入
任期激励收入是高级管理人员与任期经营业绩、
价值贡献挂钩的浮动收入,根据任期业绩目标、考核
结果等确定,与公司和个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双
挂钩”,最高不超过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年度薪酬标
准(基本年薪+目标绩效年薪)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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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第十二条其他中长期激励收入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逐步完
善超额利润分享、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与
股票增值权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不断丰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结构,合理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中长期激励
收益,原则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中长期激励收益不超
过个人年度薪酬(基本年薪+目标绩效年薪)的40%,
岗位分红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增 第十五条公司经营管理层领导人员实行目标绩
效年薪递延机制,递延期限为3 年。其中,年度薪酬
(基本年薪+目标绩效年薪)超过100 万元(含)的,
目标绩效年薪递延比例为8%;年度薪酬50(含)~
100 万元(不含)的,递延比例为5%;年度薪酬低于
50 万元(不含)的,递延比例为3%。公司经营管理
层领导人员未受违法违纪处罚、未给企业造成重大损
失等情形的,递延的目标绩效年薪可在未来三年每年
按照30%、30%、40%的比例逐年返还。
第三十条公司经营管理层领导人员以
外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按
就高原则确定薪酬标准。
第十九条经营管理层领导人员以外的高级管理
人员最高薪酬水平,原则上不超过公司经营管理层领
导人员正职上年度薪酬总水平。
新增 第三十一条实施薪酬止付追索机制,公司因财
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
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违反
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
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根据情节
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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