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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SIVE CO.,LTD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15

Jun 1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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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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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5-025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15 年4 月29 日召开的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1,287,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2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 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080000 元;持有非 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1.140000 元,权益 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ª ;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 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ª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 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 0.18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 缴税款0.06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6 月24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15 年6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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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 年6 月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 于2015 年6 月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82 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291 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319 号新天地大厦12 楼 咨询联系人:孟建新、肖文

咨询电话:0731-88936007、0731-88936158

传真电话:0731-88936158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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