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EXPLOSIVE CO.,LTD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14

Jun 13, 2014

54154_rns_2014-06-13_f350d8cf-81b0-453e-8d7a-72e27f57976f.PDF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4-027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14 年4 月29 日召开的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1,287,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0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 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900000 元;持有非 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0.950000 元,权益 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 款;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 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1500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6 月19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14 年6 月20 日。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 年6 月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4 年6 月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82 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291 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 咨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319 号新天地大厦12 楼 咨询联系人:孟建新、肖文

咨询电话:0731-88936007、0731-88936158

  • 传真电话:0731-88936158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四日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