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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SIVE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Mar 2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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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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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2—012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12 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与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湖南省南岭 化工厂)交易的主要内容
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双牌点各单位 按市场价提供水、电服务等;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本公司按市场价提供纸箱、塑料袋等包装物及细木粉、木炭、 高氯酸钾、乳化剂、复合油箱等原材料。本公司的祁东和平江分 公司为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祁东和汨罗分部按 市场价提供水电服务。
(二)与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原湖 南省南岭化工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交易的主要内容
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按市 场价提供纸箱、打包带、塑料袋、大包袋等包装物。 二、2012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
(一)与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额
1、2012 年度本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 | 占总采购额的 |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元) | 比例(%) | 上年实际发生额 |
| 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原湖南省南岭化工厂) |
原材料 | 市场价格 | 27,387,756.32 | 10.37% | 15,722,67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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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原湖南省南岭化工厂) |
包装物 | 市场价格 | 2,159,653.69 | 0.82% | 6,192,047.85 |
|---|---|---|---|---|---|
| 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原湖南省南岭化工厂) |
综合服务 | 市场价格 | 5,905,882.02 | 2.24% | 5,905,882.02 |
| 合计 | 35,453,292.03 | 13.42% | 27,820,605.38 |
2、本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占同类交易额的 |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金额(元) | 比例(%) | 结算方式 |
| 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原湖南省南岭化工厂) |
水电 | 市场价格 | 96,593.16 | 0.01% | 银行转账 |
- (二)与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交易额
| 关联交易 | 占总采购额的比例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元) | (%) | 上年实际发生额 | |
| 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包装 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包装物 | 市场价格 | 11,543,277.28 | 4.37% |
9,305,251.95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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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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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3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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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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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双牌县泷泊镇双北路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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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国有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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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高氯酸钾、精细化工产品、斯笨-80、包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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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制品。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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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原湖南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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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化工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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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609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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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屈建宏
注册地址:双牌县泷泊镇双北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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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法人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纸箱、细木粉、塑料袋、打包带、纸桶、色浆、 防潮剂制造、销售;汽车货运;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股票 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 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 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同类材料的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五、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本公司与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 湖南省南岭化工厂)的历史渊源,本公司与该公司及其控股的湖 南省南岭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对双方配套生产 经营有利的良好合作关系,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原湖南省南岭化工厂)和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 任公司能充分保证本公司生产经营适用合格的辅助材料的供应。 双方相距近,信息传递快捷,出现问题可以及时解决处理。
(2)由于改制前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湖 南省南岭化工厂)三点都远离城区,分别配置了较为完备的供水、 供电系统,为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改制时遵循 谁用量大供水供电资产划给谁的原则,对三点的供水供电资产进 行合理的划分: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湖南省南 岭化工厂)双牌点供应本公司水电,祁东、汨罗两地则由本公司 供应水电给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湖南省南岭化 工厂)相应的分部。
为保证双方生产经营需要的连续性,在遵循了市场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下,正常的关 联交易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 的。本公司与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湖南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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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化工厂)和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日 常关联交易在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对本公司当期及以 后生产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有限。本次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也未对关联方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原湖南省南岭化工厂)及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 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形成任何依赖。
六、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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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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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关联董事唐志先生、李铁良先生回避表决。 本关联交易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克东先生、鲍卉芳女士、刘宛晨先生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 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 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10年3月26日,公司与关联方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原湖南省南岭化工厂)签署《供应协议》,约定 本公司向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湖南省南岭化 工厂)采购包装物、原材料,具体需要的品种、数量、质量、 交提货日期由本公司以书面通知或其它书面形式告知湖南省南 岭化工厂;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每月结算一次; 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2)2010年3月26日,公司与关联方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原湖南省南岭化工厂)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约 定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湖南省南岭化工厂)为 本公司提供水电等综合服务,本公司为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原湖南省南岭化工厂)的祁东和汨罗分部供应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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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格为: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无国家定价的根据市 场价,双方协商,每月结算一次;合同有效期三年。
(3)2010年3月26日,公司与关联方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包装 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原湖南省南岭化工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签 署《包装物供应协议》,约定本公司向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包装 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包装物,具体需要的品种、数量、质量、 交提货日期由本公司以书面通知或其它书面形式告知湖南省南 岭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双 方协商,每月结算一次;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湖南省 南岭化工厂)签署的《供应协议》、《综合服务协议》
2、本公司与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签 署的《包装物供应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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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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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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