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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SIVE CO.,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4
Oct 2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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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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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4-034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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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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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 人员 ) 朱新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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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 ||||
|---|---|---|---|---|
| 上 | ||||
| 本报告期末 | 年度末 | 度末增减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 总资产(元) | 3,072,373,459.71 | 2,827,303,355.88 |
2,827,303,355.88 |
8.6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27,182,465.40 | 1,847,479,610.43 |
||
1,847,479,610.43 |
4.31% |
|||
| (元) | ||||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 |||
| 本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
| 增减 | 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459,014,846.60 | 23.67% |
1,186,905,625.68 |
-1.2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161,576.98 | 116,575,657.56 |
||
88.75% |
-3.77% |
|||
| (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 ||||
| 37,001,593.49 | 68.14% |
90,409,631.10 |
-20.85% |
|
|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554,133.47 | |||
| -- | -- | -9.69% |
||
| (元)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83.33% |
0.31 |
-6.0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83.33% |
0.31 |
-6.0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2% | 0.97% |
6.17% |
-0.7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0,314.48 | |
| 主要为重庆神斧锦泰化工有限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4,680,000.00 | 公司收到的正阳工业园区管委 |
会对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的税收 |
||
| 优惠4,680,000元。 | ||
| 主要为科技创新补贴资金、重庆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 ||
| 7,846,709.92 | 正阳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 |
|
|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贴资金和169公司技术改造政 |
|
| 府补助。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22,500,000.00 | 主要系对永州交通建设投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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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限公司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97,197.31 | 其他营业外收支。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194,966.77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238,204.90 | |
| 合计 | 26,166,026.46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5,414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有限售条件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
| 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湖南省南岭化工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46.62% | 173,075,912 | 0 | ||
| 湖南神斧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3.30% | 86,492,900 | 86,492,900 | ||
| 湖南湘投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8% | 4,013,000 | 4,013,000 | ||
|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94% | 3,484,200 | 3,484,200 | ||
| 质押 | 3,484,200 | |||||
|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91% | 3,371,800 | 3,371,800 | ||
| 质押 | 3,371,800 | |||||
| 津杉华融(天津) 产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国有法人 | 0.61% | 2,247,900 | 2,247,900 | ||
| 桂阳县民用爆破器 材专营公司 |
国有法人 | 0.59% | 2,193,800 | 2,193,800 | ||
| 湖南水口山有色金 属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58% | 2,140,300 | 2,140,300 | ||
|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36% | 1,337,700 | 1,337,700 | ||
|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 有限公司 |
境内自然人 | 0.29% | 1,080,000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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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3,075,9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73,075,912 |
|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 | 1,0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0,000 |
| 湖南中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 赵勇 | 976,022 | 人民币普通股 |
976,022 |
| 赵海龙 | 902,629 | 人民币普通股 |
902,629 |
| 张永恒 | 758,051 | 人民币普通股 |
758,051 |
| 王秀珍 | 698,981 | 人民币普通股 |
698,981 |
| 理源投资 | 69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5,200 |
| 谢鉴钊 | 59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0,700 |
| 董运妙 | 515,369 | 人民币普通股 |
515,369 |
| 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为湖南新天地投资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
|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公司自然人股东张永恒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 | |||
| 司股票758,051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58,051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 股;公司自然人股东谢鉴钊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 | ||
| 有公司股票590,7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 |||
|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
| 590,700股;公司自然人股东董运妙通过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 |||
| 账户持有公司股票515,369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公司 | |||
| 股票515,369股。 |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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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增减变动幅度超过 30% 的主要报表会计项目情况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变动幅度 | ||
|---|---|---|---|---|
| 报表项目 | 主要变动原因 | |||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 ||
| 应收账款 | 196,699,707.13 | 109,553,186.41 | 79.55% | 主要系期末客户欠款增加 |
| 应收利息 | 7,500,000.00 | 100.00% | 主要系对永州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计提的 第3季度委托贷款利息 |
|
| 应收股利 | 2,313,677.08 | -100.00% | 主要系期初应收股利本期已全部收回 | |
| 其他应收款 | 37,219,809.09 | 26,504,202.79 | 40.43% | 主要系期末其他应收往来款项增加 |
| 工程物资 | 83,521.68 | 894,250.48 | -90.66% | 主要系本期已实际使用了工程物资 |
| 短期借款 | 570,000,000.00 | 395,000,000.00 | 44.30% | 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的增加 |
| 预收款项 | 21,620,255.31 | 32,081,657.62 | -32.61% | 主要系客户预付的订货款减少 |
| 应付股利 | 12,498,504.15 | 567,768.18 | 2101.34% | 主要系母公司对股东2013年度的分红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15,000,000.00 | 8,000,000.00 | 87.50% | 主要系重庆锦泰公司将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 款重分类到本科目列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699,148.74 | -100.00% | 主要系上年的预提费用本期已支付 | |
| 长期借款 | 17,000,000.00 | 32,000,000.00 | -46.88% | 主要系重庆锦泰公本期已偿还部分长期借 款以及将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到流 动负债中列示 |
| 财务费用 | 22,594,688.69 | 8,375,210.41 | 169.78% | 主要系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增加 |
| 资产减值损失 | 4,844,966.22 | 7,502,755.61 | -35.42% | 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减少 |
| 投资收益 | 3,855,744.46 | -100.00% | 主要系上期收到新疆雪峰科技集团分红款 | |
| 营业外收入 | 13,669,284.89 | 5,430,957.31 | 151.69% | 主要系重庆锦泰公司、祁东分公司、169公 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 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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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 股改承诺 | |||||
| 标的资产(神斧民爆95.10%股权)在本次重组完成后3年内(含本 |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 | ||||
| 次重组完成当年)(以下简称“补偿期”)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标的资 | 于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 | ||||
| 产评估报告中相应年度的净利润预测数,即如果本次重组于2012年 | 司201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 | ||||
| 度完成,则(1)标的资产经会计师专项审计的2012年度净利润不 | 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14]6339-4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 原神斧民爆10 | 2012年05月18 |
|||
| 低于12,108.62万元;(2)交易标的经会计师专项审计的2012年度、 | 号),2012年、2013年,标的资产在合 | ||||
| 三年 | |||||
|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名股东 | 2013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4,486.04万元;(3)交易标的经会计师 | 日 | 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 |
| 专项审计的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 的净利润为257,091,605.32元,超过原 | ||||
| 36,945.11万元。在补偿期内年度财务审计时,如果标的资产当年度 | 神斧民爆10名股东对标的资产2012 | ||||
| 净利润不足净利润预测数,则由神斧民爆10名股东以其持有的本公 | 年、2013年合计净利润预测数的承诺 | ||||
| 司股份补偿给本公司。 | 数额。 | ||||
| 本次认购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登 | |||||
| 原神斧民爆10 | 2012年05月18 | ||||
| 记之日(2012年12月5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不 | 三年 | 严格履行承诺 | |||
| 名股东 | 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 | 日 | |||
| 延长锁定期的,则以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要求为准。 | |||||
| 1、新天地集团和神斧投资及新天地集团和神斧投资所控制的其他子 | |||||
| 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以下统称为“相 | |||||
| 关企业”)目前均未从事任何与南岭民爆、神斧民爆及其子公司构成 | |||||
| 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2、新天地集团和神斧投资 | |||||
| 及相关企业将来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南岭民爆及其子公司相 | |||||
| 同或类似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南岭民爆及其子 | |||||
| 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任何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且不再对具有 | |||||
| 与南岭民爆及其子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企业进行投资。3、新天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地集团和神斧投资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 | |||||
| 新天地集团和 | 约束,如果将来新天地集团和神斧投资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南 | 2012年06月27 | |||
| 岭民爆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新天地集团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承诺 | |||
| 神斧投资 | 日 | ||||
| 和神斧投资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南岭民爆认为必要时,新 | |||||
| 天地集团和神斧投资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所持有的有关 | |||||
| 资产和业务;(2)南岭民爆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 | |||||
| 新天地集团和神斧投资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3)如新 | |||||
| 天地集团和神斧投资及相关企业与南岭民爆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 | |||||
| 产生利益冲突,则无条件将相关利益让与南岭民爆;(4)无条件接受 | |||||
| 南岭民爆提出的可消除竞争的其他措施。4、新天地集团和神斧投资 | |||||
| 或相关企业违反本承诺函,应负责赔偿南岭民爆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 | |||||
| 争行为而导致的损失,并且新天地集团和神斧投资及相关企业从事与 | |||||
| 南岭民爆及其子公司竞争业务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均归南岭民爆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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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湖南南岭民 | 用爆破器材股份 | 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
|---|---|---|---|---|---|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天地集团、南岭化工集团和神斧投资及新天 | |||||
| 地集团、南岭化工集团和神斧投资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 | |||||
| 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以下统称为“相关企业”)将尽量 | |||||
| 减少并规范与南岭民爆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 | |||||
| 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新天地集团、南岭化工集团和神斧 | |||||
| 新天地集团、南 | |||||
| 投资及相关企业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 | |||||
| 2012年06月27 | |||||
| 岭化工集团和 | 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承诺 | ||
| 日 | |||||
| 神斧投资 | 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利用其 | ||||
| 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和影响力损害南岭民爆的利益。2、新天地集团、 | |||||
| 南岭化工集团和神斧投资保证上述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或成为南 | |||||
| 岭民爆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 | |||||
| 的事项发生,新天地集团、南岭化工集团和神斧投资承担因此给南岭 | |||||
| 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 |||||
| (一)人员独立1、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 |||||
| 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会在承诺人及 | |||||
| 其关联方兼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继续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的独 | |||||
| 立性;2、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 | |||||
| 系独立于承诺人;3、承诺人及其关联方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 |||||
|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不干预上 | |||||
| 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财务独立 | |||||
| 1、保证南岭民爆及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 | |||||
| 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南岭民爆及其控制的子 | |||||
| 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南岭民爆的资金使用;3、保证 | |||||
| 南岭民爆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 | |||||
| 联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南岭民爆及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 | |||||
| 新天地集团和 | 立纳税。(三)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南岭民爆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具 | 2012年06月27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承诺 | |
| 神斧投资 | 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置入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或有事项;2、保 | 日 | |||
| 证不违规占用南岭民爆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四)业务独立1、 | |||||
| 保证南岭民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 | |||||
| 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 | |||||
| 节不依赖本公司;2、保证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关联人避免与南岭民爆 | |||||
| 及控制的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 | |||||
| 量减少南岭民爆及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公司及关联公 | |||||
| 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并 | |||||
| 不要求公司向其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 | |||||
| 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按照南岭 | |||||
| 民爆的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 (200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 | |||||
| 序,及时进行有关信息披露。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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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湖南南岭民 | 用爆破器材股份 | 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
|---|---|---|---|---|---|
| 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南岭民爆的重大决策事 | |||||
| 项,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五)机构 | |||||
| 独立1、保证南岭民爆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建立 | |||||
| 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南岭民爆及其控 | |||||
| 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 | |||||
| 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2、保证南岭民爆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 |||||
| (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自主地运作,本公司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 | |||||
| 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 |||||
| 不从事与本公司经营范围同类型的经营活动,也不与本公司发生任何 | 2006年12月22 | ||||
| 南岭化工集团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承诺 | |||
| 时所作承诺 | 同业竞争。 | 日 | |||
| 1.新天地集团成为金能科技控股股东后,对目前构成同业竞争的爆 | |||||
| 破服务业务,新天地集团将促成金能科技委托给南岭民爆经营;2.新 | 为了解决在爆破服务业务方面构成的 | ||||
| 天地集团将积极稳妥协调处理好金能科技其他股东持有股份的处置, | 同业竞争问题,2014年2月12日,公 | ||||
| 支持南岭民爆以市场法则参与处置;3.南岭民爆认为必要时,可以通 | 司与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 新天地集团 | 过适当方式要求收购新天地集团持有的金能科技股份及有关资产和 | 2013年04月28 | 长期有效 | 《关于湖南金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 作承诺 | 业务;4.新天地集团无条件接受南岭民爆提出的可消除竞争的其他 | 日 | 100%股权委托管理协议书》。并从2014 | ||
| 措施。新天地集团或相关企业违反本承诺函,应负责赔偿南岭民爆及 | 年2月14日起,正式对湖南金能科技 | ||||
| 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行为而导致的损失,并且新天地集团及相关企业 |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金能爆破公司 | ||||
| 从事与南岭民爆及其子公司竞争业务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均归南岭民 | 100%股权进行管理。 | ||||
| 爆所有。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
| 无 | |||||
| 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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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 |||
|---|---|---|---|
| -10.00% | 至 |
20.00% | |
| 度 | |||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 |||
| 16,613.42 | 至 |
22,151.23 | |
| 间(万元) | |||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8,459.36 |
||
| 受宏观经济影响,民爆器材产品市场特别是湖南省内市场持续低迷,市场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
| 有效需求释放不足。 |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依据证监会会计部《关于在2014年三季度季报中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会计部 函[2014]467号),下述事项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造成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 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如下表列示:
| 2013年1 |
2013年12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
|---|---|---|---|---|---|---|---|---|---|
| 是否具 | 月1日归 | ||||||||
| 股权比例 | 原核算 | 有控制 | 交易 |
属于母 | 归属于母 |
||||
| 投资单位 | 被投资单位 | (%) | 方法 | 或重大 | 基本 |
公司股 |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公司股东 |
| 影响 | 信息 | 东权益 | 权益 | ||||||
| (+/-) | (+/-) |
(+/-) | (+/-) | ||||||
| 湖南南岭民用爆 破器材股份有限 公司 |
新疆雪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 司 |
4.05 | 成本法 | 否 | 无 | -65,000,000.00 | 65,000,000.00 | 无 | |
| 湖南南岭民用爆 破器材股份有限 公司 |
金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15.00 | 成本法 | 否 | 无 | -19,491,000.00 | 19,491,000.00 | 无 | |
| 湖南南岭民用爆 破器材股份有限 公司 |
怀化市物联民 爆器材有限公 司 |
3.80 | 成本法 | 否 | 无 | -114,000.00 | 114,000.00 | 无 | |
| 沅陵县神力民爆 器材销售有限公 司 |
10.96 | 成本法 | 否 | 无 | -470,339.10 | 470,339.10 | 无 | ||
| 新晃南岭民爆器 材经营有限公司 |
3.60 | 成本法 | 否 | 无 | -108,000.00 | 108,000.00 | 无 | ||
| 衡阳县一六九民 爆器材有限公司 |
衡阳市宏泰民 用爆破器材有 限公司 |
10.00 | 成本法 | 否 | 无 | -517,086.90 | 517,086.9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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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益阳市嘉鑫民用 爆破器材专营有 限责任公司 |
益阳益联民用 爆破器材有限 公司 |
17.67 | 成本法 | 否 | 无 | -176,700.00 | 176,700.00 | 无 | |
|---|---|---|---|---|---|---|---|---|---|
| 合计 | -85,877,126.00 | 85,877,126.00 |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建华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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