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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SIVE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7

Feb 1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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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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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 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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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 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 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 提议聘请或更 换外部审计机构;(二) 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四) 审核公司 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五) 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 交易进行审计;(六) 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决定。 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审计工作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 作, 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一) 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 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三) 外部审计合同及相 关工作报告;(四)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五)公司重大 关联交易审计报告;(六) 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工作组提供的报告进行 评议, 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一) 外部审 计机构工作评价, 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二) 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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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 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 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 公司 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四) 公司内财务部 门、 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五) 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 至少召开四次, 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 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七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 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 可举行;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 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 决; 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审计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 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 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 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 表决方式和会议通 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 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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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 应以书 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二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 过。

第二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

二 00 七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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