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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SIVE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8
Jul 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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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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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08-019
关于公司牵头整合永州市民爆器材专营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为实现公司民爆器材生产、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运作, 提升市场竞争力,稳定本公司的销售市场,促进企业进一步做强 做大,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 合我市民爆器材专营公司的通知》精神,本公司牵头整合永州市 民爆器材专营公司,并通过签署《资产收购协议》的方式分别收 购永州祁阳县民爆器材专营公司、东安县民爆器材专营公司等十 一家民爆器材专营公司民爆器材经营性资产及其拥有的永州市 旺达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达公司”)的股 权,然后通过本公司对旺达公司增资扩股,再转让部分股权的方 式实现整合永州市民爆器材专营公司的目标。
2、此次本公司收购资产并以其认购股权及股权转让行为不 构成关联交易。
一、永州市民爆器材专营公司基本情况
永州市现有民爆器材专营公司12 家,基本每个县区一家, 其中,道县民爆器材专营公司2007 年6 月份被南岭民爆收购成 立道县南岭民爆器材经营公司。
本次参与整合的民爆器材专营公司11 家(永州市平安民爆 器材专营公司暂未参加),截止2007 年12 月底,参与整合的 11 家民爆器材专营公司总资产5095.95 万元,净资产188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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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近3 年炸药销量平均为5134.93 吨/年,雷管销量平均为 855.37 万发/年,索类销量平均为602.58 万米/年,实现销售收 入平均为6845.76 万元/年,完成净利润平均为480.07 万元/年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08 年1 月份,永州市12 家民爆器材专营公司联合组建了 永州市旺达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但12 家民爆专营公司 仍然是各自自主经营的独立法人,永州市旺达民用爆破器材经营 有限公司不拥有经营性实物资产,对永州市各县(市、区)民爆 器材专营公司起协调服务的作用。
二、整合永州市民爆器材专营公司的方式
本次整合采用先由本公司出资收购11 家民爆器材专营公司 与民爆器材经营有关的资产及其在旺达公司的股权,然后旺达公 司增资扩股,本公司以收购的民爆器材资产认购旺达公司增值 额。增资扩股后,本公司将持有的旺达公司47.99%的股权,转 让给原十个民爆器材专营公司的管理层和员工及祁阳县物资局。
(一)本公司以通过签署《资产收购协议》方式逐一收购永 州市各民爆器材专营公司民爆器材经营性有效资产
在经过多次调研和友好合作商谈的基础上,公司于6 月中旬 分别与双牌县旺盛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江华瑶族自治县强盛 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等十家民爆器材专营公司分别签订了《资 产收购协议》,并按照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所出 具的评估报告先确认的资产评估价值,逐一收购了上述十家民爆 器材专营公司经评估确认的民爆器材经营性有效资产及在旺达 公司的股权。此次收购的经评估确认的十家民爆器材专营公司与 民爆器材经营有关的资产总价值(含股权)为1610.763 万元。 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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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收购单位名称 | 资产评估价值 (元) |
评估后股权 价值(元) |
经评估确认的 资产及股权价 值(元) |
|---|---|---|---|
| 双牌县旺盛民爆器材专营有 限公司 |
1247150 | 324700 | 1571850 |
| 江华瑶族自治县强盛民爆器 材专营有限公司 |
2131680 | 187800 | 2319480 |
| 祁阳县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 司 |
2010700 | 133500 | 2144200 |
| 东安县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 司 |
263150 | 193300 | 456450 |
| 江永县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 司 |
93900 | 88600 | 182500 |
| 零陵区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 司 |
676350 | 149900 | 826250 |
| 永州市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 司 |
2110160 | 114300 | 2224460 |
| 宁远县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 司 |
2440943.09 | 157100 | 2598043.09 |
| 蓝山县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 司 |
1262310 | 185700 | 1448010 |
| 新田县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 司 |
2290290 | 46100 | 2336390 |
| 合 计 | 14526633.09 | 1581000 | 16107633.09 |
同时,本公司与道县南岭民爆经营有限公司股东朱宗禄、罗 现德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在道县南岭民爆经营有限 公司的49%的股权,使道县南岭民爆经营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经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其净 资产评估价值为179.02 万元。
因在道县南岭民爆经营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出具之后,本 公司收购朱宗禄、罗现德持有的道县南岭民爆经营有限公司股权 之前,道县南岭民爆经营有限公司对2007 年度的净利润18.39 万元实施了分配。因此,本公司收购朱宗禄、罗现德持有的道县 南岭民爆经营有限公司股权实际股权转让款为78.70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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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以现金1689.47 万元收购上述资产及股权。收购完成 后,本公司持有旺达公司89.93%的股权。
(二)通过旺达公司增资扩股,本公司以收购资产认购旺达 公司股权
根据永政办函【2008】46 号文件精神及旺达公司2008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本公司与旺达公司本着自愿、公平、公 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于2008 年7 月1 日签署了《永州 市旺达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其《增资 扩股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及条款为:
1、增资扩股方案的主要内容
(1)对旺达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将旺达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至人民币2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800 万元。
(2)旺达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接受南岭民 爆以实物资产及货币方式投资,对旺达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3)南岭民爆以收购的永州各民爆器材专营公司与民爆经 营相关的并经评估确认后的资产价值13,763,005.21 元(含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道县南岭民爆经营有限公司179.02 万元,不含新 田县民爆器材专营公司、东安县民爆器材专营公司的民爆资产) 及4,236,994.79 元现金认购甲方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1800 万 元。
(4)南岭民爆原在旺达公司拥有出资额179.86 万元,本次 认购18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后,合计拥有旺达公司出资额 1979.86 万元,占增资扩股后旺达公司注册资本的98.993%。
(5)根据永政办函【2008】46 号文件规定,旺达公司增资 扩股后,南岭民爆占旺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1%,另永州市相关市、 县区民爆器材专营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以现金出资,占旺达公司注 册资本的49%。鉴于此,南岭民爆将通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方式,将持有的旺达公司47.99%的股权,转让给永州市相关市、 县区民爆器材专营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及祁阳县物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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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旺达公司股东永州市平安民爆器材专营公司持有旺达 公司20.14 万元股权,占旺达公司注册资本的10.07%。在旺达 公司增资扩股后,该股东占旺达公司注册资本的1.007%。
(7)增资扩股工作完成后,南岭民爆与旺达公司签署《资 产收购协议》,由旺达公司收购本公司已经收购的原新田县民爆 器材专营公司、东安县民爆器材专营公司的民爆资产(评估价值 2553440 元)。
2、增资扩股后的旺达公司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形式 |
|---|---|---|---|
|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 98.993 | 1979.86 | 货币、非 货币 |
| 永州市平安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 1.007 | 20.14 | 货币 |
3、协议方的责任与义务
(1)旺达公司保证公司除本协议及其附件已披露的债务负 担外,不会新承继或增加其他债务,如有该等事项,则旺达公司 应对本公司给予等额赔偿。
(2)本公司保证按本协议确定的时间及数额投资到位。 4、投资到位期限
本协议签署前,由旺达公司的股东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 协议所述增资事项,并批准同意旺达公司增资扩股,本公司保证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 日内将增资全部汇入旺达公司指定账户。 5 、 合同生效
本协议于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 日起成立,并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本公司转让持有的旺达公司47.99%的股权
增资扩股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通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的方式,把持有的旺达公司47.99%的股权转让给原十个民爆器 材专营公司的管理层和员工及祁阳县物资局。股权转让完成后, 本公司占旺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1.003%,永州市平安民爆器材 专营公司占旺达公司注册资本的1.007%,祁阳县物资局占旺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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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的4.98%,原东安县民爆器材专营公司等十家民爆 器材专营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合计占旺达公司注册资本的43.01 %。
三、整合完成后旺达公司运行方式
增资扩股完成后,旺达公司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为本公司控 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永州市设立市直分公司、道县分公司、 祁阳分公司、零陵分公司、蓝山分公司、东安分公司、宁远分公 司、双牌分公司、江华分公司、江永分公司、新田分公司等十一 个分公司。公司内部实行总、分公司运作,并逐步实行永州市民 用爆炸物品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封闭式业务运作。
四、此次本公司以收购资产认购股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收购各民爆器材专营公司民爆器材经营性资产并 以其认购旺达公司51.003%的股权,从而利用旺达公司这一平台 和经营资质,实现整合永州市民爆器材专营公司的目的。
2、整合永州市民爆器材专营公司,将实现本公司技术、人 才、资金、产品品牌和服务方面的优势与原各民爆器材专营公司 经营网络和地域优势的有机结合,优化资源配置,极大地增强抵 御市场的风险。特别是在全国统一、放开的民爆器材市场体系的 逐渐形成,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严峻形式下,更能够形成拳头 优势,凸显本公司在永州市这个工业炸药独立销售区域的竞争实 力,更好地抗击其他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竞争,从而增强公司 的规模效益和盈利能力。永州市民爆器材专营公司整合后,旺达 公司将按新的管理体制运作,并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重新进行定岗 定员,合理调配资源。同时,在现有民爆器材经营业务基础上, 充分利用本公司的优势及影响力,逐步统一开展全市爆破器材产 品配送、工程爆破作业服务等业务,必将促进旺达公司经济效益 的大幅提升,从而为本公司赢得更大的利润空间,进一步促进本 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地发展。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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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州市旺达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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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六合正旭评 报字(2008)第026、027、028、029、030、031、032、033、 034、035、036、037、038、039 号等十四个评估报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00 八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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